-
2006-11-03详论房地产抵押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统称,由于房屋和土地是不能移动的,故房地产又称之为不动产。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6条之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抵押的房地产属于不动产,设定抵押权时,需履行抵押登记的法律行为,应向有关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因此,房地产抵押安全是否可靠和可行,在现实生活中较为重要,随之而来产生的纠纷也就愈多。所以说对这个问题确有详细探讨之必要。首先房屋和土地涉及到两种权利。两种权利的关系影响了抵押的效力。
-
2006-10-26论股东代表诉讼在中国的有效适用股东代表诉讼(derivative action)又称派生诉讼、代位诉讼,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手段追究有关侵权人员的民事责任及实现其它权利时,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依据法定程序代公司提起的诉讼。在《公司法》修订之前,股东代表诉讼在我国法律实践中存在着相当大的司法混乱。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从基本层面上确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但股东代表制度在审判实践的如何有效适用需要建立起一系列的具体配套的操作制度。笔者认为应由最高法院尽快制定出司法解释以指导审判实践,从起诉股东的资格、诉讼提起的客体范围、前置程序、诉讼当事人、诉讼管辖、诉讼担保、诉讼赔偿等方面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作具体的规范。
-
2006-10-26浅议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商业秘密能够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往往会引起竞争对手的关注,利用各种手段获取商业秘密,从而使企业丧失竞争优势,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文从商业秘密的概念与构成要件、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现状、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不足与完善谈谈自己的看法。
-
2006-10-26中国期货市场发展与法制创新中国期货市场在产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法制创新,有利于发挥后发优势,争夺商品期货定价权。要借鉴国外先进的制度,结合国内的现实需要,加强制度创新,可以逐步推出钢材、煤炭、原油等商品期货,也可以在适当时候推出外汇期货、利率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货和期权期货。还要大力发展期货投资基金。
-
2006-07-05继续完善《公司法》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我国的新《公司法》虽然注意了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但由于实践经验的缺乏及立法程序方面的原因,我国的新《公司法》还存有一定的缺陷。本文作者通过总结新《公司法》的创新与不足,借鉴外国公司法的立法实践,提出继续完善《公司法》的若干建议。
-
2006-07-05浅议新公司法规范下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创业者在设立公司时,或为了图省事,委托公司登记代理机构代办设立手续,或因为创业伙伴之间非常团结,认为所有问题均能通过协商解决,不需花精力制作公司章程。往往采用工商局提供的公司章程示范文本作为本公司的章程。而目前工部局提供的示范文本通常只是罗列旧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并无针对性的规定,因而导致公司章程不适应公司的实际需求,本来应由公司章程进行规范明确的事项,在具体个案的纠纷中,在公司章程中却没有相应的规定,使得纠纷陷入僵局,阻碍了公司管理运营效率,增加了公司自身解决纠纷的难度和成本。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一改旧《公司法》对公司的过度管制,赋予公司诸多自主权,许多事项允许通过章程来实施自治。因此,设计一份适用性强的公司章程,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自治能力和解决纠纷的效率,降低公司自身解决问题的成本,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公司章程的地位、公司章程的特征、公司章程的性质,论述公司章程的作用,提出在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时应注意的一些问题,以供参考。
-
2006-07-05侵犯植物品种权赔偿数额问题植物品种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需要通过完备的法律体系予以保护。自1997年以来,国内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律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但由于我国加入UPOV时间较晚,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力度上比较薄弱,尤其是对侵犯植物新品种的法律责任问题的立法不是特别完善。面对现状,本文通过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比较分析,就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律责任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
2006-06-28订立合同时如何防范交易风险随着我国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合同观念深入人心。与之相应,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如何在订立合同时防范合同欺诈,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已成为众多公司经营管理者追求的目标。作为公司经理人,如果你在签订合同时能够很好的应用有关对策,那么,在将来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中,就能将风险降低到最低。本文根据对众多合同纠纷案件的分析和研究,提出了在签订合同时应重点注意的几个问题,但愿它们能帮助你签订无可挑剔的合同,让你的公司在交易过程中降低风险。
-
2006-05-18从公司清算谈对债权人的保护公司清算是终结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行为。公司清算更多地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有关。公司解散后依法进行及时地清算能够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提出公司清算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及需要完善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