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92年5月18日,是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33年历史。现拥有执业律师40余人,实习律师及助理6人,工作人员4人,是目前烟台市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的律师事务所,并在市区繁华地段拥有自有产权办公楼700多平方米,拥有先进的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本所以高学历、高素质和经验丰富的律师为骨干,吸收聘任有志从事律师工作,学有专长的复合型人才,形成了一支能战斗的法律服务队伍。目前执业律师中全部都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分别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交通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等著名学府,其中有四名教授、三名副教授,有的曾留学英国和到香港培训、3名律师担任全国和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5名律师兼任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还有的律师兼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委员、烟台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市政法委特约律师、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法律委员。本所还入选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服务机构备选库,是中国农业大学、鲁东大学及烟台市职业学院法律专业的教学实习基地;近五年来业务总量、业务总收入及总纳税额一直位于烟台市前茅,被山东省司法厅确定为烟台的品牌律师事务所。
本所拥有广阔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尤以办理金融保险、破产重整、投资并购、知识产权、公司商贸、建筑工程、涉军案件,军人军属维权、刑事辩护业务、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为专长。本所担任着国电投核能、山东核电、莱阳核能、山东东方海洋、山东烟草、烟台张裕、方圆集团、婴儿乐股份、蓝白、烟台酿酒、新亚集团、德信集团、中科院网研所、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华夏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浦发银行、烟台银行、平安银行、日照银行、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烟台市港航公安局、驻烟部队、部队干休所等近三百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本所还与美国、英国、新加坡、台湾、香港、澳门等海外著名律师事务所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浙江、江苏、福建、安徽、辽宁、河南、陕西、吉林、内蒙、江西、湖北等省内外著名律师事务所建立业务协作关系,服务领域正向全国及世界拓展。同时,本所律师组团参与了烟台市体育训练工程建设、龙烟铁路、海阳核电、莱阳核电、只楚路拓宽、南大街、滨海路拆迁、东方海洋重整等重点工程建设和全市房地产业整顿,为烟台市经济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