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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万销售额引发3000万赔偿——从“小米卫浴”案看企业商标布局与侵权应对

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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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万销售额引发3000万赔偿

——从“小米卫浴”案看企业商标布局与侵权应对

曲延兴律师

 

当“小米”商标遇上智能马桶,一场跨越产品类别的知识产权博弈就此展开。潮州市海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被告因使用近似商标、模仿语音指令,被判赔3000万!这起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的案件,不仅刷新了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行业认知,更明确了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裁判规则。对于法律从业者而言,本案是理解驰名商标认定、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典型样本;对于企业主和职场人来说,其中的侵权风险点与维权路径,更是关乎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指南。本文将从裁判要旨、基本案情到律师分析,层层拆解这起标杆性案件,为你提供可落地的法律参考。

一、裁判要旨

1.驰名商标保护遵循“按需认定”原则,权利人在其他类别注册的防御商标,不影响其主张核心使用类别商标为驰名商标并获得跨类保护。

2.被诉商标与驰名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主要识别部分相近,结合驰名商标的高知名度和显著性,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构成商标侵权。

3.具有高知名度的语音指令可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范畴,他人擅自使用近似语音指令构成不正当竞争。

4.侵权人主观恶意明显、侵权持续时间长、销售规模大、获利巨大的,可适用惩罚性赔偿,赔偿数额可参照同行业毛利率合理推算。

二、基本案情

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第8228211号“小米”商标(核定使用于第9类手提电话、笔记本电脑等产品)和第8911270号“MI”商标(核定使用于第9类手提电话等产品),经长期使用和宣传,上述商标已具有极高知名度。同时,“小爱同学”作为小米公司的语音唤醒指令,在智能家居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

被告潮州市海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潮州市零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某某经转让获得第32483813号“小米零度xiaomilingdu” 商标后,在其生产、销售的智能马桶、花洒等第11类产品及京东、拼多多店铺宣传中,大量使用“小米零度”“M” 等标识,并采用 “小爱小爱”作为产品语音唤醒指令。截至案发,京东平台“小米零度旗舰店”销售侵权产品总额达9304万余元。

小米公司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法院,请求认定“小米”“MI”为驰名商标并予以跨类保护,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00万元。被告辩称小米公司已在第11类产品注册防御商标,无需认定驰名商标,且其使用行为具有合法性,不应承担高额赔偿。

三、争议焦点

1.小米公司第9类“小米”“MI”商标是否应认定为驰名商标?

2.海擎公司、苏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3.一审判决的3000万赔偿数额(含惩罚性赔偿)是否合理?

四、法院认定

(一)驰名商标认定具有必要性与合法性

法院认为,小米公司虽在第11类产品注册“MI”防御商标,但该商标未实际使用,而第9类“小米”“MI”商标是其主营业务核心标识,投入宣传成本高、知名度广,侵权行为损害的是该核心商标的商誉。基于驰名商标保护的立法初衷、民事权利处分原则及损害填补需求,本案有必要认定第9类“小米”“MI”商标为驰名商标,不违反“按需认定”原则。结合小米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宣传投入、荣誉记录及司法保护历史,法院确认上述商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已达到驰名程度。

(二)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成立

1、商标侵权:被诉“小米零度 xiaomilingdu”商标含“小米”文字及“XiaoMi”读音,“M”标识与“MI”商标核心识别部分近似,结合驰名商标的强识别性,易使公众误认产品来源或存在关联关系,构成商标近似。且海擎公司使用的商标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其超出核定范围使用的行为不构成合法抗辩;苏某某明知“小米”商标知名度仍许可使用,主观恶意明显,构成共同侵权。

2、不正当竞争:小爱同学”已与小米公司产品建立稳定关联,具有高知名度。海擎公司使用“小爱小爱”作为语音指令,核心识别部分相同,易导致公众混淆,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

(三)惩罚性赔偿适用得当

海擎公司、苏某某在被起诉且商标被宣告无效后,仍持续侵权,主观恶意突出;侵权产品销售总额超9300万元,规模大、持续时间久,已造成实际市场混淆并淡化驰名商标显著性,属“情节严重”。法院参照同行业箭牌家居、惠达卫浴的平均毛利率29.29%,推算侵权获利,并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结合维权合理开支,全额支持小米公司3000万元赔偿请求。

五、裁判结果

1.海擎公司(原零米公司)、苏某某立即停止侵害第8228211号 “小米”、第8911270号 “MI”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海擎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小爱小爱”语音指令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海擎公司、苏某某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4.海擎公司、苏某某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0万元,潮州红米零度卫浴有限公司对其中2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驳回小米公司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六、律师分析

(一)企业风险规避指南

1、商标布局:核心商标应及时在主营业务类别注册,并根据业务拓展规划进行跨类注册,尤其关注关联领域的防御注册;但需注意,防御商标不能替代核心商标的使用,需保持核心商标的持续使用以维护其显著性和知名度。

2、商标使用合规:使用商标前应通过商标查询平台核实权利状态,避免使用与驰名商标近似的标识;受让商标时,需核查商标的有效性、核定使用范围,必要时进行商标检索评估,防止受让已存在侵权风险的商标。

3、不正当竞争风险防控:避免模仿他人具有高知名度的产品名称、包装、语音指令、宣传语等商业标识,建立自有品牌识别体系,通过注册版权、商标等方式强化保护。

4、侵权应对:收到权利人侵权通知后,应及时核查行为合法性,避免拖延导致恶意认定;若涉及诉讼,需如实提交经营数据,否则法院可参照同行业标准推定获利。

(二)权利人维权策略

1、驰名商标保护:核心商标被跨类侵权时,应积极举证商标的使用持续时间、宣传范围、市场知名度、司法/行政保护记录等,证明其符合驰名商标认定条件,争取跨类保护。

2、证据固定:通过公证、IP360取证等方式,固定侵权产品的销售页面、宣传材料、交易数据、物流信息等,为侵权认定和赔偿计算提供依据;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调取平台销售数据。

3、赔偿主张:合理选择赔偿计算方式,若侵权人拒不提供经营数据,可请求法院参照同行业利润率、商标许可使用费等进行推算;符合《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积极主张惩罚性赔偿,提高赔偿额度。

4、责任主体追责:除直接侵权人外,可核查商标许可人、店铺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等是否构成共同侵权,扩大追责范围以保障债权实现。

结语

商标不仅是企业的标识,更是商誉的载体、市场的通行证。
本案判决再次表明:司法对恶意侵权行为的容忍度正在降低,对品牌保护的力度正在增强。

无论是品牌方还是市场参与者,都应从中看到商标战略的重要性与侵权代价的沉重性。

唯有尊重知识产权、恪守商业道德,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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