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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重磅发布:这8个案例告诉你,从商业秘密到直播带货,不正当竞争到底有多“贵”!

202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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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重磅发布:这8个案例告诉你,

从商业秘密到直播带货,不正当竞争到底有多“贵”!

曲延兴律师

 

你有没有过这些糟心时刻?

辛苦打响的知名商号,被对手注册成公司名;直播间里有人用你的驰名商标引流,卖的却是别家低价货;甚至你团队熬了几个月研发的AI模型,参数被人抄走直接用……

别慌!2025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刚启动,最高人民法院就集中发布了8件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不仅赔偿数额惊人——最高一案判赔1.66亿元,更覆盖了从传统制造业到人工智能、直播电商等新兴领域。今天这篇长文,帮你搞懂:哪些行为算不正当竞争?遇到了该怎么取证维权?怎么从源头避开这些坑?

无论是创业者、企业法务,还是关注市场竞争的普通人,都能从这些“活生生的教材”中看到:法律如何一步步扎紧栅栏,让“走捷径”的人无路可走。

 

一、“公牛”字号案:光注册不经营,也算“傍名牌”?

1、案例简介

公牛公司是做插座的老品牌,“公牛”商标是驰名商标,商号还被评过“浙江省知名商号”。2020年,有人成立了“公牛王公司”,经营范围和公牛公司高度重合,还申请了含“公牛王”的商标 —— 但没实际卖货。

公牛公司起诉“傍名牌”,一审赢了,二审却输了(二审认为 “没实际使用不算侵权”)。最后最高法再审改判:公牛王公司就算没经营,只要有经营意图(比如报了企业年报、申请了商标),注册了含 “公牛” 字号就违法!

2、法律分析

核心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对“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字号,不仅“实际使用”算侵权,“登记注册”本身就是“使用的开始”。只要能证明对方有经营意图(比如报年报、申商标),哪怕没卖过一件货,也踩了法律红线 —— 目的就是从源头堵死“抢注字号蹲守获利”的路。

3、实务建议

1.老板们要定期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看有没有公司注册和你家字号近似的名称(比如“公牛” vs “公牛王”“小公牛”);

2.一旦发现,别等对方“实际经营”,赶紧固定证据(比如对方的企业年报、商标申请记录等),先发律师函,不行就起诉;

3.记得提前给字号做“知名商号”认定,维权时更有底气。

二、离心压缩机技术秘密案:员工隐名开公司,偷技术10年要赔 1.66 亿?

1、案例简介

沈某集团是做离心压缩机的,核心技术是“叶轮模型数据”和“选型软件”。没想到公司里的孙某良等3人,偷偷用配偶名义开了同业公司,把沈某集团的技术偷来用了10多年,还生产销售侵权产品。

一审判赔2500万,最高法二审直接加到1.66亿,还让3个员工和侵权公司连带赔偿 —— 这是近年技术秘密侵权案里,惩罚性赔偿用得很狠的一次。

2、法律分析

1.技术秘密保护:“选型软件”和“叶轮数据”是捆绑的,不能分割,偷一个就算偷整体;

2.共同侵权:员工在职时隐名设公司,用家人持股避责,仍算“共同侵权”;

3.惩罚性赔偿:对方不仅偷技术,还持续侵权10年,主观恶意极大,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恶意侵权 + 情节严重)。

3、实务建议

1.企业要与核心员工签《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明确“隐名设公司同业竞争”算违约;

2.技术秘密要分权限管理:比如核心数据只有少数人能看,每次访问都留记录;

3.员工离职时做“技术审计”,查有没有拷贝核心资料,发现异常及时固定证据(比如电脑备份、邮件记录)。

三、“天然蛋白酶 3”案:部分技术公开,整体方案还能算商业秘密吗?

1、案例简介

新西兰艾某公司研发了“天然蛋白酶3”的生产工艺,是一套完整的流程(包括试剂含量、操作参数)。员工孙某离职后,带着这套技术去了博某公司,还把技术申请了专利(导致技术部分公开)。

博某公司辩称“部分技术是公开的,不算商业秘密”,但法院不认:虽然“从血液中提取蛋白酶 3”是行业常识,但艾某公司的“具体步骤、试剂比例、参数”是反复实验优化的,整体方案没公开 —— 最后判博某公司赔180万。

2、法律分析

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看的是“整体方案”,不是 “单个技术点”。哪怕某一步操作是公开的,但把这些步骤、参数组合成能实际生产的完整流程,只要没被公开,就受保护。

另外,本案还体现了“跨境保护”:外方企业的商业秘密在国内被侵权,和国内企业一样受保护,增强了外资企业的信心。

3、实务建议

1.把技术方案写成“完整文档”,明确每个步骤的参数、试剂型号,标注“保密”;

2.别担心“部分公开”,只要整体没公开,就赶紧做保密措施(比如锁在加密服务器、仅限研发人员访问);

3.涉外技术要注意:在国内申请“商业秘密保护”,比单纯靠专利更灵活(专利要公开,商业秘密可以一直藏)。

四、网游第三方交易平台案:允许“外挂打金”交易,平台要赔303万?

1、案例简介

深圳某公司是一款知名网游的运营商,郑州某公司开了个平台,专门交易这款游戏的金币、道具。但很多玩家的金币是用“外挂”刷的(破坏游戏程序的非法行为),郑州某公司明明知道,还继续提供交易服务。

法院判决:郑州某公司帮“外挂打金”洗钱,损害了游戏运营商的利益(破坏游戏平衡,让正经玩家流失),也坑了消费者(买的金币可能被封号),构成不正当竞争,赔303万。

2、法律分析

网游里的虚拟财产(金币、道具),玩家有使用权,但不能用非法手段获取(比如外挂)。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责任是“审核来源”:如果明知是外挂刷的金币还交易,就是帮凶 —— 既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也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扰乱市场秩序)。

3、实务建议

1.游戏运营商要盯紧第三方交易平台,发现有大量低价金币交易,先查来源,再发函要求平台下架;

2.玩家别买“低价金币”,大概率是外挂刷的,可能被封号;

3.交易平台要加“来源审核”:比如要求卖家提供游戏内获取记录,发现异常直接封号。

五、引流直播带货案:用“华为”商标引流,卖别家数码产品,要赔110万?

1、案例简介

华为公司的“华为”手机商标是驰名商标。大某公司和张某控制了多个抖音号,发布带有“华为”商标的短视频引流,直播间装修得和华为线下的店一模一样 —— 但卖的是纽某等别家数码产品,靠佣金赚钱。

更气人的是,诉讼期间大某公司还把注册资本从100万减到1万,想逃责。最后法院没惯着:按侵权期间的佣金收入,算3倍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110万诉求!

2、法律分析

1.商标侵权:用“华为”商标引流,远超“指示性使用”(比如 “卖华为配件”),会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华为官方直播;

2.不正当竞争:直播间模仿华为线下店,属于“混淆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3.惩罚性赔偿:对方不仅侵权,还搞“减资逃责”,主观恶意大,所以按 3 倍佣金算赔偿。

3、实务建议

1.品牌方要盯紧直播平台:用“商标 + 直播间装修”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比如“华为直播间”),发现仿冒的要及时保全证据;

2.遇到对方“减资、转股权”逃责,要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冻结对方财产;

3.直播平台也有责任:收到品牌方投诉后,要及时下架侵权直播间。

六、“养车服务”案:用“震虎价”+“掀老虎”画面,算诋毁对手吗?

1、案例简介

某途公司的“某虎养车”是知名品牌。某东系3家公司搞了个 “震虎价”活动,宣传里用了和“某虎”一样的“虎”字美术字体,还拍了“老虎形象被掀翻”的画面,配文“养车也‘虎’弄?”“震虎价不虎人”—— 评论区都看出来是在影射某虎。

法院判了:这是“编造误导性信息贬损对手”,构成商业诋毁,赔 500 万!

2、法律分析

商业诋毁不是“直接骂对手”,而是“用暗示、影射的方式传误导信息”。比如本案:“震虎价”对应“某虎”,“虎弄”“虎人” 暗示某虎服务差,再配“掀老虎”画面 —— 哪怕没提“某虎”,消费者也能联想到,这就踩了红线。

3、实务建议

1.企业做广告时,别搞“蹭对手名气”的暗示(比如“比某知名品牌便宜一半”),直接说自己的优势(比如“自研技术,性价比高”);

2.遇到被诋毁,要收集“宣传材料 + 用户评论”(比如评论区 “这是说某虎吧” 的留言),证明“公众能联想到你”;

3.及时向市场监管局投诉,同时起诉,双管齐下。

七、搬家软件“盗图抄店”案:爬电商数据开“无货源店”,算侵权吗?

1、案例简介

淘某、天某平台的商家,花了钱拍商品图、优化详情页。某枫公司开发了“搬家软件”,绕开平台反爬措施,把这些商品数据(图片、价格、详情)爬到其他平台,帮商家开“无货源店”—— 消费者在 “无货源店”下单后,软件再去淘某、天某平台原商家那里下单,赚差价。

法院判了:某枫公司偷数据、搞“实质性替代”,让淘某、天某平台流失流量,赔500万!

2、法律分析

电商平台的“商品数据”不是“公共资源”,而是平台和商家投入成本(拍图、运营)换来的“竞争优势”。某枫公司的行为:一是 “非法爬取”(绕开反爬),二是“实质性替代”(消费者不去原平台,去爬数据的平台)——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诚实信用原则”。

3、实务建议

1.电商平台要加强反爬措施(比如限制IP访问、验证码验证),定期监测“搬家软件”;

2.商家要给商品图加“水印”,在详情页注明“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发现被抄及时找平台投诉;

3.遇到“无货源店”,可以起诉软件开发商,也可以起诉开店商家,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八、“变身漫画特效”案:AI模型的参数和结构,受保护吗?

1、案例简介

抖音公司的“变身漫画特效”火了 —— 用户拍照片,能实时转成漫画风格,核心是背后的AI模型(参数、结构),团队研发了好几个月。亿某科公司很快上线了“少女漫画特效”,成像效果和抖音的高度一致。

抖音起诉“抄模型”,亿某科说“AI模型是公开技术”。法院不认:抖音的模型参数是反复调校的,能带来竞争优势(比如用户喜欢、流量高),属于“受保护的竞争利益”—— 最后判亿某科违法!

2、法律分析

AI模型的“参数和结构”,哪怕基础技术是公开的,只要经过 “针对性调校”(比如抖音为了“真人转漫画” 优化的参数),能带来“独特效果和流量”,就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重点是“你有没有投入成本,有没有形成竞争优势”。

3、实务建议

1.AI企业要做好“模型保护”:研发过程记“实验日志”(比如每次调校的参数变化),给模型加“加密”,限制核心人员访问;

2.发现被抄,要对比“成像效果 + 模型参数”(比如用同一组照片测试,看两家特效的细节是否一致),证明“对方抄了你的参数”;

3.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同时用商业秘密保护参数 —— 双重保险。

结语:4步维权行动指引(看完就能用)

分析了8个案例,不是让你看热闹,而是帮你“遇到事能上手”。最后给大家4个实操步骤,收藏好:

1.自查预警:每月花1天时间,查3个地方 ——①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看字号有没有被抢注);②商标局官网(看商标有没有近似申请);③电商、直播平台(看有没有仿冒你的商品、直播间);

2.取证关键:一旦发现侵权,别等!先做3件事 ——①公证(比如公证侵权网页、直播间);②录屏(录下侵权行为的全过程,包括时间、账号);③发函(给侵权方发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留存快递记录);

3.维权路径:分情况选 ——①小事(比如小商家抄图):找平台投诉,要求下架;②中事(比如诋毁、小规模侵权):向市场监管局举报,处罚对方,同时可要求赔偿;③大事(比如偷技术秘密、大规模侵权):直接起诉,主张惩罚性赔偿(能多赔几倍);

4.源头预防:比维权更重要的是“不被侵权”——①签好保密协议(核心员工、合作方都要签);②技术保护(AI模型加密、数据反爬);③品牌布局(提前注册近似商标、认定知名商号)。

公平竞争不是“成本”,而是“护城河”。转发这篇文章到你的创业群、法务群,让更多创业者看见——公平竞争,才是真的“竞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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