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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为河南打工姐妹提供法律援助

201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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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为河南打工姐妹提供法律援助

——王智光 律师

 

【简要案情】

    524851分,烟台市芝罘区少妇孙某驾驶鲁F9P***号宝马轿车,沿芝罘区青年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青年路众智中药门前处,将由西向东行走在人行横道线内的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尹店乡湾子村来烟打工的高艳丽、高艳艳和高彩霞三人撞倒致伤,入住烟台山医院救治。61,公安交警大队认定车主孙某驾驶制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之规定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6,受害人之一高艳丽抢救无效死亡。

【援助经过】

63,《烟台晚报》刊登《青年南路轿车连撞三人,河南花季少女命悬一线》新闻,王智光律师看到报道后,即与记者取得联系,得知这三位受伤的少女,其中高艳艳、高艳丽是同胞姐妹,仅伤势严重的高艳丽在烟台山医院就花费十万多元,全家人一筹莫展,陷入困顿状态……

YMG记者通过《河南商报》的记者调查核实,这对小姐妹家中还有一个12岁的体弱多病的弟弟,爸爸高传中十多年前患上强直性脊椎炎,常年卧床,家里家外全靠母亲一人!

64,经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王智光律师为高艳丽、高艳艳姐妹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接受指派后,王智光律师先后数次到医院探望伤者,并敦促肇事司机向医院交纳医疗费。

就在接受指派的第三天(66)傍晚,14岁的高艳丽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王智光律师集中时间分别会见了小姐妹母亲一起从民权来烟处理事故的孩子的两个舅舅、一个姑父和菏泽市劳动中介的老板,详细了解了案件有关细节,并敦促小姐妹打工的**电子公司派人到烟台山医院送来了20000元现金,以解燃眉之急!

由于拖欠医院的巨额医疗费,肇事方不出面交纳,医院不允许拉走尸体;而不拉走尸体,刑警也就不可能进行死亡原因分析;没有结论,也就追究不了肇事方的刑事责任。经过艰苦的工作,肇事方终于到医院结清了医疗费用,小艳丽的尸体得以解剖鉴定,得出了死于车祸的结论。

肇事车主多次找到吴书歌等人,声称按照河南的标准赔偿十万元了事,否则就打官司拖下去。

同时,办案人员从案发之初就一直向吴书歌等人强力推荐律师代理此案,因为家属迟迟没有按照他的意思去办,又申请了法律援助,心中极为不快,消极对待此案,导致案件至此搁浅。

618,王智光本律师起草了《交通事故导致一死两伤     肇事车主至今未受制裁》的“情况反映”,由吴书歌亲自签名,递交市公安交警支队。

与此同时,王智光律师设法让**电子公司出具来烟打工的情况证明,准备据此按照城镇居民标准向肇事车主索赔,但是,**电子公司担心使用童工受到处罚,坚决拒绝开具证明。

在多方压力下,肇事方愿意按山东省农村居民标准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双方签订了《协议书》,吴书歌夫妇同意就此结案。

【律师手记】

在我们生活的周围,听到哪里发生一场车祸或许并不足以惊讶、奇怪,但是当我听到这场车祸的时候,我却感觉非同寻常,凭着一个律师的职业敏感,我拨通了报社记者的电话……

从采访本案的记者那里,我了解到:本案受害的三个小女孩来自国家级贫困县——河南省民权县,去年正月入职烟台**电子公司打工,其中两个是同胞姐妹,大的高艳艳,受害时刚满16岁,小的高艳丽,案发时14岁,也就是说,这对小姐妹来到烟台时分别14岁、13岁!

这么小的年龄,谁家的父母舍得让自己孩子外出千里去打工?

分明是一对童工,她们是如何顺利进了工厂当工人??

肇事车主是一个小学教师,何以驾驶宝马轿车???

……

一连串的问号在我心中升腾。

伤势严重的小艳丽住院十天,医疗费花费10万多元,肇事车主仅垫付了6万元,便撒手不管,家人欲哭无泪,任凭医院下达即将停止治疗的“最后通牒”!

YMG记者联系征询母亲吴书歌的意见,64日下午,我来到了烟台山医院病房大楼11层,在重症监护病房门口,见到了满脸憔悴的吴书歌。

“律师,你能帮帮我们吗?我两个孩儿都伤着了,这日子真没法过了!”她那话语中分明透露出急切的恳求!

我向吴书歌简单了解了情况,讲解了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然后,一起来到了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王日波律师得知原委,特事特办,很快办完了一切手续。

遗憾的是,就在我接受指派的第三天傍晚,伤势严重的妹妹高艳丽终于不治身亡,永远闭上了14岁的眼睛,吴书歌当即昏厥,进入急救室输液抢救!

一起民事赔偿性质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人身损害赔偿案因为小艳丽的突然死亡,转化成了刑事案件!案件难度陡然加大,矛盾骤然升级。王毅主任极为关注此案,几乎天天询问案件进展情况,鼓励我不要畏难,并多次与交警支队沟通,敦促案件进程。

面对多方的头绪和压力,我克服困难,积极与各方沟通,最终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

虽然,17万元的赔偿数额并不很高,但是受援对象感到比较满意,或许,是因为河南民权这个国家级贫困县过于贫穷的缘故吧,17万元象个天文数字,能够抵得上当地一个农民56年的收入(据当地统计部门公报,2008年农民人均收入仅2959元)!

临行前,吴书歌说,孩儿他爸身体有病,儿子又要住院,我拿这些钱回家给他们治病去!

仅仅几天,她象变了人似的,仿佛什么没发生,我有点儿不解,这时候,我想起了她曾对我说的的两段话:

“我大女儿对我说,要是我妹妹这次有个好歹(抢救无效死亡),我会恨你一辈子,你为了我弟弟,连初中都没上完,就让我们姊妹俩出去打工!”

“我们那边要是没儿子,人家就会笑话你是绝户头,所以我们就不讲计划生育,直到生出儿子为止!”

或许,这就是答案吧!

但是,承担全责造成一死两伤的肇事宝马车主到保险公司理赔结束后,经济上几乎毫发无损,至于是否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援助律师至今不得而知。。。。。。

至今,我一直感觉援助这起案件还有许多难以琢磨的问号。

办案人员为什么热心推荐宣称是交通事故处理专家的律师代理案件?受害人家属无钱交纳律师费没有委托,为什么如此刁难?

宝马车主的丈夫作为一个包工头,为什么能释放那么大的能量摆布有关人员?

童工进厂,劳动监察部门为什么不去查究?难道就因为那是外资企业?

应当承担全责的一死两伤的交通事故,难道就因为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就把刑法规定和谐了?

虽然援助这起案件没有走上法庭,就协商解决,但是在这二十多天的时间里,来往的电话,调查走访,会见沟通,商谈切磋,一切的工作远远大于庭审!

在案件遭遇僵局的情况下,是王毅主任的鼓励支持,才得以完成!

吴书歌说,我们来到烟台举目无亲,多亏了律师援助才给了我们主心骨,帮助了我们!

右臂骨折的高艳艳说,我在学校读书时,就知道有穷人打官司不花钱的情况,这次我遇到了,虽然我在烟台失去了妹妹,但也感受到了法律援助的温暖!

愿小艳丽在九泉之下安息!

愿孩子的父母永远记住小艳艳的话!!

愿宝马车主,以及许多类似的阔男富女们,心中牢记交通法规,把握好自己手中的方向盘,珍爱他人生命!!!

是为小结,或作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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