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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并发症”到底算不算医生的错?这个案例说透了

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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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并发症”到底算不算医生的错?

这个案例说透了

曲延兴律师

 

手术台上的风险,术后的意外,到底该谁来担责?

12岁女孩做脊柱手术,术后双腿肌力下降,从能跑能跳变成行走困难。家长认为是医生操作失误,索赔55万;医生觉得是手术并发症,自己没做错。最终法院判医院赔了10多万——这不是个例,现实中 “并发症”引发的医疗纠纷,往往让医患双方都头疼:医生觉得“尽力了还是要赔钱”,患者觉得“受了罪必须讨说法”。

今天我们就通过这个真实案例,拆解手术并发症的责任到底怎么算,医生的“锅”在哪里,患者又该如何避坑。

一、案例简介:一场脊柱手术引发的责任拉锯战

12岁的山西女孩,因“脊柱侧后凸畸形”到北京某知名三甲医院做手术。术前她能正常上体育课,只是双肩不等高;2017年7月26日,医生给她做了“脊柱后凸后路截骨矫形术”,植入17根椎弓根钉和2根钛棒。

没想到,术后第二天,女孩胸6平面以下感觉减退,双腿力气越来越小。医院紧急做了二次探查手术,但最终还是留下了“双下肢运动功能障碍”的后遗症。

家长怒了:好好的孩子术后站不稳,是医生手术方法错了,没尽到小心义务,要求赔偿55万。

医生喊冤:这是高风险手术,术前早说了可能有并发症,山西做不了才来北京;术中监测异常时处理规范,术后也积极救治,自己没违规。

官司打到法院,司法鉴定给出了关键结论:手术有必要,并发症是“可预见但难完全避免”的,但医生在第一次术后对女孩双腿肌力下降的观察和记录不够仔细,这一点有过错,对恢复有不利影响。最终,法院判医院承担10%的责任,赔偿各项损失约13万。

二、法律分析:并发症的责任,到底看什么?

很多人觉得“并发症是手术自带的风险,医生不用担责”,但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并发症不是医生的“免责金牌”,责任认定藏在细节里

1.先搞懂:什么是“并发症”?

简单说,并发症是“治A病时,不小心带出了B问题”,比如切阑尾时伤到肠管,脊柱手术影响神经。它有三个特点:

一是B问题是A病或治疗引起的;

二是不是必然会发生,只是有概率;

三是若医生没过错,才可能不担责。

但关键是:大部分并发症是能预见的(比如脊柱手术可能伤神经),这也是为什么手术前要签《知情同意书》——医生得告诉你“可能出这些事”。

2.医生有没有错,看这4个“义务”

判断医生对并发症是否担责,核心是看有没有尽到4项义务,少一项都可能被认定有过错:

一是预见义务:医生有没有提前想到可能出并发症?比如脊柱手术,神经损伤是常见风险,医生必须提前考虑到。

二是告知义务:有没有告诉患者及家属风险?口头说没用,得有书面记录(比如知情同意书),还要讲清楚“不做手术的风险”和“其他治疗方案”。

三是回避义务:有没有采取措施尽量避免?比如术中用神经监测仪,操作时更小心。

四是救治义务:并发症发生后,有没有及时处理?比如案例中医生做了二次探查,这步是对的,但术后观察记录不够,就没尽到义务。

3.司法实践:为什么医生总觉得“一告就赔钱”?

案例里医生觉得“没做错”,但鉴定还是认定有过错,这是很多医生的困惑。其实关键在两点:

一是鉴定多“从结果反推过程”:只要出现严重并发症,鉴定机构会仔细查病历——病程记录是不是太简单?医嘱有没有按指南来?哪怕是“观察不细”、“记录不全”,都可能被算成过错。

三是责任比例看“过错大小”:像案例中高难度手术,过错小(只是记录问题),责任比例就低(10%);如果是简单手术出大错(比如切阑尾切到卵巢),责任可能高达70%。

三、警示与启发:医患都该知道的“避坑指南”

不管是患者还是医生,面对手术并发症,提前做好这些事能少走弯路:

1对患者:术前一定要问清 3 个问题

一是“这个手术可能有哪些并发症?概率有多高?”

二是“如果出现并发症,医生会怎么处理?”

三是“除了手术,还有没有其他治疗方案?风险和效果如何?”

别光看医院名气,把风险问透,再签知情同意书——这不是不信任医生,是对自己负责。

2对医生:这 6 件事必须做到位

一是严格按诊疗规范定方案,别凭经验“想当然”;

二是手术方案优先选指南推荐的,别盲目追求“高难度”;

三是知情同意书不仅要签,还要“讲明白”(必要时录音或让家属写“已听懂”);

四是术前检查别偷懒,评估要全面(比如案例中若术前更细致评估神经状态,或许能减少争议);

五是术后观察要勤、记录要细(哪怕是“患者说腿有点麻”也要写下来);

六是并发症一旦出现,第一时间救治,别等问题变大。

最后说句大实话

手术有风险,并发症难完全避免,但责任不是“要么全怪医生,要么全怪患者”。对患者来说,了解风险是保护自己的前提;对医生来说,规范操作、认真记录是底线。毕竟,没人想在手术台上“赌运气”,医患目标本应一致:把病治好,把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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