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晚报与本所联合援助河南打工妹司法部昨日发来奖励表彰

402 2011-07-11 00:00

7月10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传来消息:烟台晚报与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联合援助的"河南打工妹遇车祸受困"一事,受到国家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专项奖励。  打工妹车祸遇困境  2010年5月24日,在青年南路富顺苑小区附近一路口,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来烟务工的一对同胞小姐妹被一辆宝马轿车撞伤,面对高额的医疗费,肇事车主停止了缴费抢救,艳艳还有她的姐姐丽丽都在医院内等待救治,她们的父亲常年有病在河南老家卧病不起。车祸事件发生后,仅靠其疲惫不堪的母亲来到烟台处理。望着病床上性命垂危的艳艳,她的母亲吴书歌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绝望。  2010年6月3日,本报《青年南路轿车连撞三人河南花季少女命悬一线》报道此事。稿子见报后,山东同济律师王智光联系YMG记者,落实艳艳家庭贫困的经济状况后,帮助这对苦命的河南打工小姐妹在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烟台晚报不惜拿出大量版面,连续关注了打工妹异乡遇困境的报道。  一波三折的爱心援助  王智光律师介入援助后,即与记者取得联系得知这三位受伤的少女,其中高艳艳、高艳丽是同胞姐妹,仅伤势严重的高艳丽在烟台山医院就花费十万多元,全家人一筹莫展,陷入困顿状态。  YMG记者通过《河南商报》的记者调查核实,这对小姐妹家中还有一个12岁体弱多病的弟弟,爸爸高传中十多年前患上强直性脊椎炎,常年卧床,家里家外全靠母亲一人!  6月4日,经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王智光律师为高艳丽、高艳艳姐妹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接受指派后,王智光律师先后数次到医院探望伤者,并敦促肇事司机向医院交纳医疗费。  就在接受指派的第三天(6月6日)傍晚,14岁的高艳丽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王智光集中时间分别会见了和小姐妹母亲一起从民权来烟处理事故的孩子的两个舅舅、一个姑父和菏泽市劳动中介的老板,详细了解了案件有关细节,并敦促小姐妹打工的电子公司派人到烟台山医院送来了20000元现金,以解燃眉之急!由于拖欠医院的巨额医疗费,肇事方不出面交纳,医院不允许拉走尸体。而不拉走尸体,刑警也就不可能进行死亡原因分析,没有结论,也就追究不了肇事方的刑事责任。  经过YMG记者和王智光律师艰苦的工作,肇事方终于到医院结清了医疗费用,小艳丽的尸体得以解剖鉴定,得出了死于车祸的结论。  肇事车主多次找到吴书歌等人,声称按照河南的标准赔偿十万元了事,否则就打官司拖下去。  6月18日,王智光律师起草了《交通事故导致一死两伤肇事车主至今未受制裁》,由吴书歌亲自签名,递交市公安交警支队。  后在多方压力下,肇事方愿意按山东省农村居民标准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双方签订了《协议书》,吴书歌夫妇同意就此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