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钰 (副主任)

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执业,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从业以来办理民商事、行政及刑事等案件千余件,为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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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钰律师,系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199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获法学士学位。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执业,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从业以来办理民商事、行政及刑事等案件千余件,为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获得奖励:
1.2001年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半决赛优秀辩手奖;
2.2001年应用法学成果二等奖;
3.2003年山东省律师业务理论研讨论文一等奖;
4.2005年山东省律师理论研讨论文三等奖;
5.2005年山东省法律援助论文三等奖;
6.2006年首届山东律师辩论大赛初赛最佳辩手奖;
7.2007年山东省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烟台市一等奖;
8.2008年烟台市律师理论研讨论文三等奖;
9.2009年所办案件获“烟台首届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
近年发表论文:
1.《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解读》(《商业时代》2007年第8期);
2.《侵权责任法视角下医疗过错证明责任分配的解读》(《医学与哲学》2011年第10期);
3.《二倍工资常见问题解析》(《现代经济信息》2013年第12期);
4.《开瓶费的合法性思考》(《法制与社会》2014年8月期)。
周晓钰律师法学理论知识扎实,经验丰富。专精于民商事法律事务,尤擅长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等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