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所潘春刚律师荣获“山东省优秀律师”称号

349 2023-12-29 16:09

          为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近日,山东省律师协会对“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山东省优秀律师”进行通报表扬,烟台市10家律师事务所获“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15名律师获“山东省优秀律师”。其中,我所潘春刚律师荣获“山东省优秀律师”称号。
      潘春刚律师,自2003年执业以来,先后获得“烟台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秀3.15志愿者”、“山东省双岗建功先进个人”、“2013—2016年度烟台市优秀律师”、“民进山东省优秀会员”、“烟台市职工信得过律师”、“山东省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工作中,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已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我国庭前调解工作的必要性及其实施》、《试论行政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民商法中的相关连带责任思考》、《现代民商法在我国经济中的价值体现》等多篇专业论文。同时,积极参与立法调研工作。2019年、2020年受邀参加烟台市政协组织的《烟台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关于烟台市公共安全管理办法》评议座谈会及全国律协组织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