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永远的“护法使者”

670 2023-10-13 15:22

温情永远的“护法使者”

——记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王毅主任

2021-01-08 18:25:22

来源: 人民数字联播网

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毛泽东诗词是为题记

他自学成才,是一位不平凡的律师。他曾投笔从戎,是一位最可爱的人;他以保尔、张海迪为榜样,战胜病魔发奋自学,成为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首届毕业生。他在同一年创办了两家律师事务所;他曾被评为山东省优秀自考生,激励广大青年勇往直前;他曾被中央电视台《自强铸辉煌》新闻纪录片专题报道过;他就是烟台市同济律师事务所王毅主任。从业32年来,王毅主任以敢为人先,无私奉献,认真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而闻名国内外,他曾三次被邀请参加全国名律师会议。他成功代理过被法律界誉为“旷世奇案”传奇女婴索赔案、全国首例企业状告公安、检察机关执行职务侵权案等一些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疑难大案,依法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张裕“卡斯特”商标案和烟台酒厂不正当竞争案。为社会各界誉为温情的“护法使者”。

青春年华在最恰当的时候绽放

  尼·奥斯特洛夫斯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

  “一个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

  俞敏洪在《梦在青春在》一书中写到:“青春跟年龄没有必然的联系。有的人在20岁的时候青春已经死亡,对生命已经没有任何期待,也不再有奋斗精神。有的人则年过80 依然有一颗青春的心,仍然在思考未来的生命到底应该怎么度过。生命不息,奋斗不止,这才叫青春,青春就是拥有热情,相信未来。”王毅和许多同龄人一样,由于十年动乱,失去了报考大学的机会,高中毕业后投笔从戎,开始了军营生活。虽然在部队从事新闻报道工作成绩显著,连年获奖,但他仍然渴望能有机会到大学深造。可是,病魔却过早地缠上了他,他患了严重的风湿病。几经治疗不见好转,为了不给部队添麻烦,他主动申请,挥泪告别他心爱的绿色军营,脱下军装复员了,上大学也成了泡影。更使他感伤的是“屋漏偏遇连天雨”,他的风湿病转化成了类风湿和骨质增生,四处求医都是扫兴而归。这使王毅几乎失去了人生的希望。在那些度日如年的日子里,领导和战友们多次看望他,给他讲保尔,讲张海迪的故事,鼓励他做生活的强者,勇于同疾病作斗争。当山东省教育制度改革,开设自学考试的消息传出后,王毅的一名战友告诉他并鼓励他参加自学考试。他在病榻上哭笑着对战友说:“瞧,象我这样的半残废,能维持生活就不错了,还能自学考试吗?”战友耐心地开导他,鼓励他走自学成才的道路:“学法律专业,说不定以后你还能当上律师呢!”疾病使王毅的自学生活格外的艰难,清晨,他要上山锻炼身体;白天,他咬紧牙关坚持上班,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晚上,攻读至夜深人静。三年寒窗,王毅靠着顽强的拼搏,不但顺利考完了法律专业的15门课程,成为全省高等自学考试首批毕业生,而且病魔也奇迹般地被驱逐了。当他领到鲜红的毕业证书时,他的身体已完全恢复了健康。

  王毅并没有“文凭到手,学习到头”的满足,不久又报名参加了中国社会学函授大学和法律本科班,并以优异成绩毕业。2001年2月,他应邀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做题为《发扬自学精神勇于开拓创新》的典型发言,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赞扬。2004年,他被评为“山东省十大自学考试标兵”。

  1987年11月,王毅在芝罘区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他看到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经济纠纷不断增多,律师人才奇缺,当事人聘请律师难的矛盾比较突出。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公有制所限,许多通过自学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无法学以致用,造成了人才的浪费。于是,王毅查阅了国内外的大量资料,“律师梦”,使他萌发了创办一个不受国家编制限制、不吃皇粮的律师事务所的念头。接着他和三名同学联名向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写信,陈述了我国律师体制的弊端,呼吁改革律师制度,建立“编外律师”队伍,以适应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需要。他们的“上书”引起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当年12月,全国律师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国试办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听到这一消息,王毅兴奋不已,奔走于省、市司法机关,争取把山东省律师体制改革的试点放到烟台市进行。可是因为当时他还没有律师资格,结果“桃子”只好让给别人吃了。这对王毅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当时,对他比较了解的宣传部、检察院、法院相继要调他去工作,但是他咬定“青山”,不改初衷,1989年2月,王毅毅然辞职,成了山东省第一个辞职的专职律师。

王毅是个有心人,辞职不久,他就想创办一个完全由自学考试大学毕业生组成的律师事务所,为自学成才者争口气。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发表后,更加坚定了他的信心。他认为,改革开放步伐加快,经济要腾飞,律师会有更广阔的用武之地。于是他联络4名同学,正式向烟台市司法局递了报告,申请开办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申办期间,王毅曾遭到非议,他在阻力和压力的夹层中苦苦地抗争。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努力,在省、市司法机关的支持下,“烟台市同济律师事务所”终于诞生了。1992年6月30日,那个值得纪念、永生难忘的日子,他们召开了建所新闻发布会,烟台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和政法机关的领导以及记者们、企业界的朋友们80多人出席了会议,山东省和烟台市的“自考办”专门派员参加,并进行录像,省、市电视台、电台和报社都播发了这一新闻。

  多年的夙愿实现了,王毅心里有说不尽的高兴。但是,他更感到任重而道远,深深地认识到,同济所的律师,必须有自己的风格,靠自己的智慧,靠坚忍不拔的精神和优质的法律服务,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的信赖和支持。王毅针对律师界存在的弊病,在市区首先推出《律师工作过错责任赔偿制》,受到了全市社会各界的称赞。

  张海迪说:“在人生的道路上,谁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就看你能不能战胜它。战胜了,你就是英雄,就是生活的强者。”就如王毅主任说:“我是白手起家创建了同济律师事务所,近29年来,历经艰辛和磨难。同济所能有今天,来之不易!我曾将“敢问路在何方”作为所歌,坚持“团结、拼搏、诚信、开拓”之方略,在法律服务市场竞争中取得了一定成绩。我最大感悟就是“有志者,事竞成”,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是啊!敢问路在何方?王毅主任把最好的青春年华谱写在法律之路上,让青春绽放出美丽的法律之花。

要做好律师,首先要做好人

  治道,人与法的和谐。致治之法,首本乎修德。《资治通签》里写到:“关国家兴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从修身、齐家、治道三个层次阐述为政之道,为人之道。

  王毅主任从事律师行业,多年来始终把美德放在第一位。美人之美,美美与共。1999年3月25日备受关注的传奇女婴案开庭,当得知女婴的祖父母因支付律师费犯难时,依然提供法律援助。积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传奇女婴”赔偿案结束了,但王毅主任免费为女婴提供的法律援助并没有划上句号,他表示一直为女婴服务到16岁,16岁后若仍需要帮助,他将担任女婴的终生律师。

  王毅主任为交不起代理费的当事人打官司,是他在创立同济律师事务所之初就确定的一项特有的人道主义援助制度。

同济律师事务所刚成立,就受理了烟台市残儿康复寄托所5万元承包合同纠纷案,事务所开业伊始,太需要钱了,但王毅决定免费代理,二位律师奔忙了整整一个月,所有费用自掏腰包,终于将残儿康复寄托所承包费如数全部追回。

  1998年3月20日,烟台商业技校女学生来到烟台南洪街一超市购物,当她们结账后走出超市时,却被两名营业员莫名奇妙地推进经理办公室,说商场少了一瓶化妆品,接着毫不客气地搜查女学生的便兜,并不时对她们呵斥推搡,强制扣留折腾一个多小时。无端受辱的两名女学生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商家侵犯其人身及名誉权。当时这一事情在社会传的纷纷扬扬,影响十分不好。因为那个年代,超市是新生事物,自购自选,双方都缺乏信任度,不像现在到处都是超市。烟台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等待事情进一步发展结果。王毅律师从报上得知这一消息后,找到两位女学生,表示愿意为她们免费提供法律援助,这更坚定她俩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的决心和信心。经过长达四个小时的庭审调查和激烈辩论之后,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由超市法人代表当庭向两名受害女学生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并及时赔付名誉抚慰金4000元。胜诉的两位女学生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对王毅说“谢谢王律师,发誓学业有成,也要向你一样当一位好律师。”这一事情当年曾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1993年1月中旬,春节已经临近,港城的街头巷尾溢满了准备过节的气氛。人们为节日而忙碌着,王毅却在踏着积雪,为一件案子东奔西跑。案子并不复杂:被告山东省文登市第一通用机械厂没有按约将存放在烟台港的60吨钢材转让给原告辽宁省辽阳县物资经销公司,致使原告迟迟不能向西安某单位供货,导致蒙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腊月23日这一天,王毅作出了一个决定,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为了避免原告遭受更大的损失,在代理原告向法院起诉时,也向法院提交了先予执行的申请,按法律规定,申请先予执行的一方必须提供相应的经济担保。而原告因路途遥远,人地两生,一时又难以提供担保资金。情急之下,王毅当即表示,“就用我们同济律师事务所做担保好了”。代理人家打官司的律师,竟以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为代理委托人作担保,这在中国恐怕还是破天荒一次。原告的感激,法官的震惊均不难想象。可消息传出,所里就炸了营,官司胜负未卜,怎可拿着律师事务所去冒险?有人当即找到法院,要求撤回去担保函。关键时刻,王毅显示了沉静果断的大将风范,如古人所云:“破釜沉舟,置之死地而后生”,不如此,焉能争得时间,又何以掌握主动权?此案原告必胜无疑,他让各位拭目以待便是。果然,法院很快就做出公正的裁决,原告胜诉,60吨钢材运走,“同济律师事务所”也因此声誉大振。

  “同济”在创立伊始,王毅主任就同其他合作人义务担任烟台市残疾人联合会常年法律顾问,为烟台市残疾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如今,同济律师事务所将走过二十九个春秋,免费代理200多起案件,共免收律师费达130多万元。被司法部和中国残联授予的“为残疾人维权先进集体”。

  做律师,先做人。这是同济律师事务所的建所理念。29年来,以王毅主任为带头人的同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牢记这一理念,坚持刚正不阿,仗义执言,扶弱助残的执业原则,一路走来在收获鲜花的同时,也收获了社会良好的口碑。

为市场经济秩序保驾护航敢于亮剑

  电视剧《亮剑》里有一句经典台词“亮剑,亮出的是气势,是胆略,是男子汉的精神。”面对强大的对手,也要毅然要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是何等的凛然,何等的决绝,何等的快意,何等的气魄!

  古代剑客们在与对手狭路相逢时,无论对手有多么的强大,就算对手是天下第一的剑客,明知不敌,也要亮出自己的宝剑。即使是倒在对手的剑下,也虽败犹荣,这就是亮剑精神。事实证明,一支具有优良传统的队伍,往往具有培养剑客的土壤。

  同济律师事务所在建所之初,王毅主任就给这支队伍注入了灵魂。这种灵魂就是“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从此不管岁月流失,人员更迭,这种灵魂永在。这是什么?这就是一种精气神。王毅主任当过兵,在部队这个大熔炉锤炼过,深知一个团队拥有灵魂的重要性。同济律师事务所从弱小逐渐走向强大,靠的是什么,靠的就是这种灵魂,靠的就是这种精气神。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亮剑精神,剑锋所指,所向披靡。如今同济走过29个年头,剑之辉芒,已是同济的金字招牌,慢慢磨砺的刀锋,守在律法的门前,为代理人争得应有之利。而王毅就是“亮剑人”。

  有的执法机关,自恃手中有权,插手办案,恰恰碰上了偏不买帐的王毅。有这样一件案子,使王毅的敢于碰硬风骨扬了名。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东船务公司被北京市大兴县公安局和检察院冻结了银行存款142万元。顿时,企业濒临倒闭,经理无奈中找到同济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在困境中求得“同舟共济”的帮助,王毅律师接受了“金东”的委托。法院立案后,他排除干扰,不畏权势,据理力争,并先后两次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法制日报等单位反映情况。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艰苦努力,终于打赢了这场官司,打响了国内首例企业状告公安、检察机关执行职务侵权案的第一炮。“同济”以“刚正不阿、无私无畏、敢为人先”而名扬省内外,一些大难案的当事人纷纷聘请、委托他打“官司”。这些年来,王毅曾成功代理过震惊辽宁的“9?18”医药高压氧舱起火案和山东的“8?26”医药高压氧舱起火案;闻名遐迩并被法学界誉为“旷世奇案――小臧静索赔案”;惊动高层的姜辉故意杀人案;烟台首例女学生状告商家侵犯名誉权、人身自由权案;烟台首例侵犯商业泄密案;侯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崔某职务侵占案;山东省首例法院院长受贿案;某银行巨额信用证垫款纠纷案;烟台首例外资公司产权纠纷案,依法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被社会各界誉为“护法使者”。

  张裕集团是目前中国乃至亚洲最大的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2002年被推举为“最具国际竞争力向世界名牌进军的16家民族品牌”之一。然而,自2003年开始,“打假英雄”王海公司总经理贾联却把“打假”的矛头指向了张裕公司,先是向张裕公司发函,称张裕公司生产的白兰地质量有问题,侵犯消费者权益,并扬言动用媒体曝光。张裕公司对此十分重视,因为处理不当,则会造成广东市场的销售和公司的声誉。因此,曾几次与贾联交涉,但对方的“胃口”太大,双方协商未果。张裕公司领导遂请王毅主任参加“会诊”,他听取了张裕公司的陈述,并认真审查相关证据,果断地提出法律意见,“贾联主张与法相悖,分文不赔!”贾联的“梦”未实现,遂向深圳市罗湖区、福田区法院状告张裕侵犯消费者权益。法院开庭时,“打假英雄”王海出庭代理本案,还邀请了四家媒体助威。王毅主任沉着应战,靠渊博的法律学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智斗王海,舌战贾联。结果,王海当庭被逐,贾联败诉。贾联不甘心失败,又向深圳中院上诉。王毅主任再次应战,贾联再次败诉。贾联恼羞成怒,在四次败诉之下,又于2007年10月向深圳市罗湖区法院起诉张裕公司四个案子,案由又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王毅再次受张裕之托,认真“备战”。罗湖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贾联邀请了众多媒体记者现场采访。王毅初战告捷,贾联却出师不利,他看了王毅主任提交的《答辩状》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局的《检测报告》,即向法庭申请撤诉两案。庭审中,贾联以改往日“战术”,未出庭“参战”,他的两名代理律师仅凭怀疑张裕的产品有问题,但不能举证。王毅主任据理力争,依法驳斥,明确提出原告依法负有举证义务,其屡败屡诉,纯属无理缠讼。最终,法庭采纳了王毅主任的代理意见,依法驳回贾联的全部诉讼请求。

  治理只有不断完善,才能适应发展要求,法律只有敢于亮剑,才能令不法分子闻风丧胆。采访中用王毅主任的话说:“从我执业32年亲身体验到,中国法治在不断进步,法治环境不断改善,司法制度改革也取得了一定成果。法官、检察官、律师都是政法战线的战友,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缺一不可,相互依存,互相监督,职责不同,目标一致,都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治国任重而道远!中国要强大,人民要幸福,必须走依法治国之路。而且,任何党派和政府及官员都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学法守法,把权利真正关在“笼子”里,彻底根除“人治”理念,依法行政,违法必究,才能把中国建设成真正的法治国家!”

同舟共济,塑造“同济律师”百年品牌

  品牌,是消费者对一个企业及其产品过硬的产品质量、完善的售后服务、良好的产品形象、美好的文化价值、优秀的管理结果等等所形成的一种评价和认知,是企业经营和管理者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甚至几代人长期辛勤耕耘建立起来的与消费者之间的一种信任......当然,对于律师事务所也是同样。在王毅32年的律师从业生涯中,深谙这一道理。同济律师从实践体会到,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一个企业 要生存、发展壮大,获得好的效益,必须要有一个好产品。作为律师事务所也是同样道理,一家律师事务所要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壮大,除了要有个好“班子”、好队伍之外,也必须向社会各界提供一个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产品”。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搞好工作,发展事业,关键在人。没有既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渊博的学识,又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的律师队伍,就没有律师事务所的壮大与发展。为培养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同济所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制定优惠政策,广纳人才。同济所创建初期,由于种种原因,加盟的全是自学考试毕业生,成为被许多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全国第一家由自考毕业生组建的律师事务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人员构成的弊端日益凸现。人员年龄偏大、知识老化、缺乏事业心等成为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发展的桎梏。为改变这种运作模式,同济所专门制定了《吸取和使用高层次律师人才的规定》,采取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标准给实习律师发档案工资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广泛吸纳有志于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员,特别是那些懂法律、懂经济、懂科技、懂外语、科班出身的综合型高素质法律人才。从1997年10月至今,先后有30多名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山东大学、吉林大学、交通大学等十几所全国著名大学的优秀人才加盟。现在,同济所44名执业律师中具有大学本科、研究生学历的占98%以上。不拘一格,重用人才。同济所在人才的使用上不搞论资排辈,大胆使用在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德才兼备的青年优秀律师,为他们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目前,同济所的优秀青年律师中有11人担任了本所副主任和业务部门主任,为同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提供资金和机会,培养人才。同济所结合实际成立了证券投资、知识产权、金融保险、房地产等8个专业委员会,根据年轻律师的专业和特长,将他们分配到各个专业委员会,由老律师对他们进行“传帮带”,使他们迅速成长为各自领域的专门人才。在搞好内部培养、岗位练兵的同时,每年同济所都选派大量优秀的律师人才参加司法部、全国律协、省律协、国资委、知识产权协会、证监会及著名院校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进行学习。同济所还提供时间和资金先后选送律师赴英国和香港进修学习,这在烟台律师界是独一无二的。近几年来,同济所每年投入人才培养的费用都达20万元以上。

同济律师把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作为一次来自客户的考验,时时保持敬业精神,处处维护客户利益。过硬的业务能力,让同济律师逐步具备了市场竞争的优势。同济律师致力于拓展高端市场份额,已成功介入国际贸易、房地产开发、知识产权、金融保险、证券投资、企业并购、重大工程建设等业务领域,并一直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和强劲的发展潜力。山东海阳核电站是我国重大建设项目,该工程建设引起律师界的关注,不少律师事务所毛遂自荐。然而,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最终选择了同济律师事务所。从2004年2月至今同济律师担任核电公司法律顾问以来,参与了核电建设在招标、融资、劳动人事管理、公寓租赁等法律事务,先后出具法律意见书达20多份,均被核电公司采纳,确保了核电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张裕集团是著名的民族企业,是中国葡萄酒业的“龙头”。2004年经市政府批准张裕集团进行改制,消息传出,一些律师事务所纷纷托关系,找门路,想参与张裕改制工作,张裕集团经过权衡还是选择了同济律师事务所。在张裕改制工作中,同济律师不服重托,尽职尽责,竭力为张裕改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确保了张裕集团顺利改制,开创了我国EMBO(全员持股)之先河,受到了国资委的好评。随后,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又向国外公司转让部分张裕股权,,同济律师事务所又受国资委的委托,参与了全程法律服务,保证了股权顺利转让,开创了我国上市公司向国外公司转让股权之先河。

  凭借精湛的业务能力,同济所在社会上享有好的声誉,受到社会各界的信赖。“东方电子”曾是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一颗明星。2001年因虚假财务报告被查处而陷入困境,市委、市政府及时调整了领导班子。为了依法治理“东方电子”,董事长梁贤久先生上任第八天就与同济所联系,聘请同济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并设立了律师办公室。6年来,同济律师曾指派11名律师参与“东方电子”的治理整顿。先后为“东方电子”修订各类合同达340多份,出具法律意见书90多份,清收呆死帐款达3000多万元,为“东方电子”步出困境作出了贡献。近几年来,方圆、烟建、绿叶、黄海、珠矶、飞龙、东方海洋、冰轮、斗山、正海等一批知名企业集团及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华夏银行、农信社、人民保险、天安保险等金融保险机构都先后与同济所合作,同济律师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同济所认为,律师事务所要立于不败之地,一定要把实力做强,服务做好,品牌做大。靠实力创品牌。近年来,同济所在提高律师执业能力的同时,重点改善律师办公条件,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增强事务所经济实力。同济所于2001年投资360多万元在市区繁华地段购置了一层办公楼,成为市区第一家拥有自有产权办公楼的律师事务所,并实现了办公自动化、网络化。2004年9月份,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面向全国招聘社会信誉好、综合实力强的律师事务所,成立省国资委法律服务中介库。全国有100多家律师事务所应聘,最终选定了51家,同济所以第25名入选,成为烟台唯一入选单位。靠诚信创品牌。同济所要求在收案时,承办律师要将《同济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交付委托人,结案时,由委托人就承办律师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是否按规定收费等给予评价,将律师置于委托人的监督之下。同济所还制定了《律师执业过错赔偿制度》,公开向社会承诺,凡是本所律师在执业中因过错经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则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为使这一措施能够落到实处,同济所按国际律师界的惯例在1999年率先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律师执业责任险。在搞好自身诚信建设的同时,在客户的选择上也坚持诚信原则,如果客户不讲诚信,那么他就不能成为同济所的服务对象。2004年3月,两家较大的企业集团慕名聘请本所律师担任了常年法律顾问,且两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都是人大代表。在合作过程中,同济所发现这两家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讲诚信,弄虚作假。对此,同济所律师坚决予以抵制,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与这两家公司解除了法律顾问合同。靠宣传创品牌。2000年同济所建立了“同济律师网站”,通过互联网的辐射,推介同济律师,宣传同济律师;2001年2月,同济所创建了全市第一份律师事务所内部刊物《同济律师》;2002年春天,同济所编发了烟台律师界第一份简报,现已编发了三十七期,共向社会各界发放《同济律师简报》近四万份,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2003年7月份,同济所又编辑出版了烟台律师界第一本优秀案例选《同济律师优秀案例选编》。近年来,同济所还积极开展“同济律师杯”活动,先后与烟台日报社联合举办了“同济律师杯”优秀法制新闻报道评选活动;与胶东在线网站举办了“同济律师杯”乒乓球友谊比赛活动;与胶东在线举办了“同济律师杯”足球赛,进一步提高了同济律师事务所的社会知名度。靠法律援助创品牌。同济所先后为200多名孤寡老人、聋哑病残、妇女儿童等经济困难者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如今,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已发展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王毅为合伙人会议主席。拥有执业律师44人,实习律师及助理12人,是目前烟台市规模最大、实力雄厚的律师事务所。建所29年来,办案达23000多件,担任227家党委、政府机关、银行、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同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发扬“团结、拼搏、开拓、奉献”的优良作风,坚持“高层次、高质量、高效益、外向型”的方针,以斐然的业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中央、省、市及美国、新加坡、香港及中央、省、市级等新闻媒体曾多次宣传报道本所事迹。曾被烟台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单位”;被司法厅、团省委、省综治委授予“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授予“全国助残维权先进集体”称号;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被省律师协会授予“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被市律师协会、胶东在线网站评为:“最具社会责任感律师事务所”;2012年7月,在山东大众网“全省最喜爱律师事务所”评比中名列榜首;并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烟台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单位。 20多年来,王毅也在人生的旅途中留下了闪光的足迹。曾先后被评为:"山东省十大自考标兵"、"烟台市优秀律师"、"烟台市十佳律师"、"山东省优秀律师"、"全国首届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并被烟台市人大常委会聘为法律咨询委员,烟台市人民政府聘为法制咨询委员,鲁东大学聘为客座教授,2001年2月16日,还应邀到北京人民大会堂作过经验介绍,受到国家领导人的表扬。

  采访中,王毅主任说:“同济律师事务所已经走过近29年了,在社会各界朋友的信赖和支持下,不断发展壮大,我们永远感恩曾关心和支持过同济律师的朋友们。今后随着国家法治环境的改善,法律制度的完善,律师执业环境会更好。同济律师将继续秉承“做律师,先做人”的原则,坚持“团结就是力量”的理念,发扬“同舟共济”的精神,积极为国家法治建和经济建设贡献力量,竭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争创名符其实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写在并非结尾的话

  风吹星月影凉凉,笔底温情著未央。伏案至此已是凌晨三点多了,窗外被积雪映白了半边天,白茫茫的雪夜,空灵灵的只有风在那里喘息。据天气预报报这次降雪是烟台近几年来最大的一场雪,本来应收笔就寝,但我却毫无睡意。采访王毅主任接近半年之久,至今才落笔。写法律的稿子对于我来说有难度,但提笔的字里行间我被王毅主任的事迹感动着,王毅主任的品格就如这窗外的白雪一样,“一片冰心在玉壶”。都说律师是冰冷的,在和王毅的交流中,他始终保持着一种含有温度的笑容,就像一个老大哥在讲别人的故事,娓娓道来,风轻云淡,临别之际,王主任送给我这几年所里编写的几本案例著作,笑容之间让我感到很温暖,这也是我起此文题目之原因。交谈中会发现他的性格和这个行业的要求贴合度很紧密:沉着冷静,头脑清晰,思辨活跃,往往问的问题还没问及一半的时候,他就可以给出你想要之结果。王毅笑着说:“我从事这一行,机缘大于选择,把握机会大于随波逐流。”法律是严肃的事情,法律是有尊严的。法律对于法律人来说,是一种信仰。它要求每一个法律人要做出表率,拥护法律。法律的尊严是其权威神圣不可侵犯,它是确保人民伸张权利的最后一道保障。每一个法律人因维护法律,而让社会安定;因维护法律,而为公平正义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著名主持人柴静 在《看见》一书中讲“真相往往就在于毫米之间,把一杯水从桌上端到嘴边并不吃力,把它精确的移动一毫米却要花更多时间和更多气力,精确是一件笨重的事。”王毅主任从业32年来经历大大小小案例上千件,但他却把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作为一次来自客户的考验,时时保持敬业精神,处处维护客户利益。在采访过程中,我让他谈谈和海阳方圆的合作过程,而他却谦虚地笑笑说:“方圆很规范,我具体没有做什么,主要是派律师为方圆建章立制和企业改制及一些平常小案处理。”这就是一位法律工作者人性的闪光点。尊重客户,尊重事实。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最后,用一首毛泽东诗词《水调歌头 重上井冈山》与王毅主任共勉:“久有凌云志,重上井冈山。千里来寻故地,旧貌变新颜。到处莺歌燕舞,更有潺潺流水,高路入云端。过了黄洋界,险处不须看。风雷动,旌旗奋,是人寰。三十二年过去,弹指一挥间。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谈笑凯歌还。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姜恒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