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积极为民营企业保架护航

266 2007-04-19 00:00

      近两年来,本所把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作为重要业务来抓,积极协助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在市委、市政府鼓励发展民营经济政策指导下,我市的民营企业逐年增加,民营经济发展迅猛。为了使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健康发展,本所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是,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热线。在2002年夏天,本所与烟台市私营企业协会联合成立“烟台市私营企业维权中心”并将本所电话:2979214作为法律服务热线,由从中级法院退休的两名高级法官负责解答私营企业的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已免费解答法律咨询1600多人次。二是,协助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针对一些私营企业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本所先后为32家私营企业制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企业用工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三是,积极为民营企业当好法律顾问。本所先后应聘担任了62家民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们坚持既“顾”又“问”的原则,积极为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当好参谋,为企业的收购兼并,重大业务谈判、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转让等重大事宜出谋献策,避免了法律风险。四是,积极为企业清偿债权。不少民营企业因债务人长期拖欠货款而陷入困境。本所急企业之所急,先后组织24名律师,奔赴13个省市和地区,为82家民营企业追回欠款达64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