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支行行长被杀案开庭审理

360 2007-04-19 00:00

    最近,惊动全市的中国银行烟台分行福山支行孙敬会行长被枪杀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福山区法院公开审理。同济律师事所主任王毅和娄华涛律师作为被告人姜辉的辩护律师出席了庭审活动。两位律师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姜辉犯有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被告人王松受人雇用,伙同被告人姜辉预谋杀害中国银行福山支行行长孙敬会。2000年12月11日18时许,被告人王松、姜辉等人携带被锯短的五连发猎枪跟踪孙敬会至福山区北三路“福泰狗肉仙”饭店门前,伺机作案。19时许,当孙敬会及单位同事饭后走出饭店时,被告人姜辉开枪击中孙的腹部致孙敬会脏器及血管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松、姜辉目无国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    孙敬会被枪杀一案,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公安机关十分重视,社会各界十分关注,传闻纷纷。去年8月3日,姜辉的父亲经朋友介绍来到同济所聘请王毅、娄华涛律师为姜辉提供法律帮助。两位律师深知案情复杂,责任重大,为了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犯罪嫌疑人姜辉的合法权益,他们毅然接受了委托。两位律师几经波折,据理力争,终于在10月21日会见了姜辉。姜辉刚满21岁,无前科。他见到两位律师就喊冤,说他是天下第一大冤案,恳请两位律师一定救他。同时,哭诉了公安机关对他采取刑讯逼供行为。此案,检察机关曾两次以证据不足而退查。因故,检察机关最终还是向法院起诉了。    王毅、娄华涛律师认真查阅了本案全部材料,认为姜辉故意杀人罪名不成立,并将本案提交了律师会议进行了研究讨论,大家都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指控姜辉犯有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孙敬会被杀案在福山开庭审理的消息很快传遍市区。整个审判庭座无虚席,福山区公、检、司法机关也派人参加了旁听。庭审中,公诉人与辩护人舌枪唇剑,针锋相对。王毅、娄华涛律师沉着应战,一展风彩。他们抓住本案焦点问题乘胜追击,被告人王松受人雇佣与姜辉枪杀孙敬会的供述自相矛盾,破绽百出。最后在法庭辩论中,两位律师精彩的辩护,受到旁听者的高度赞扬,被告人姜辉的亲属非常满意。最近获悉,市检察院也认为本案证据不足,决定撤回对姜辉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