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路途艰难 好律师仗义执言

255 2007-04-19 00:00

    1966年3月,福山区下许家村团支部书记张福海响应政府号召,第一个带头在本村保健站做了男扎手术。当时手术持续2个多小时,医生把他的输精管动脉损伤出血不止,从而导致左右两侧附睾丸出现血肿。为了不影响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县、社两级计生单位负责人没有给他采取急救措施送县医院及时治疗。而是让他在本村的保健站治疗,致使病情加重。同年7月18日,才把他送到县医院治疗,因阴囊血肿治疗的不及时,继发感染而上行,引起下腹疼痛,刺激压迫,供血不足,导致他左侧坐骨神经受累麻木疼痛,左腿行走失常,夫妻性生活功能障碍。出院时,福山县医院诊断结论为:张福海同志性功能与劳动能力均丧失,需长年休养。后经县计划生育技术领导小组鉴定确认为手术事故。    刚刚年满28岁的张福海,面对医疗诊断,泪流满面。一个曾血气方刚的青年,刹时间因手术事故的一下变成了不是真正的男子汉。他惊讶、悲伤,精神上、生活上受到了极大的损失,妻子多次提出离婚,他曾两次悬梁自杀未成。多年来,张福海拖着多病的身体,穿梭于公社、县政府之间,请求妥善解决补偿问题,县、社计生办的负责人反而将他的病历及诊断结论等证据材料烧毁。1982年9月开始,他又走上漫长的上访之路,并受到了非法的折磨。他曾被计生局以无理取闹为名关押起来,并被打得头破血流;他向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写信反映几十年的遭遇,痛诉自己的遭遇;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迎来了一丝光明。1997年4月,门楼镇政府作出每年补偿给他550元的处理决定;他不服向区政府申请复议,结果区政府撤销镇政府的决定,给予他每年500元的补偿。对此,他认为区政府的决定不公,遂于同年7月向区法院起诉区政府。他为了寻求法律帮助,曾先后到过三家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打这场民告官的官司,因故这三家律师事务所均认为案情复杂,涉及到政府而未接此案。2000年5月,张福海慕名来到同济所,见到王主任就双膝跪地,叫苦喊冤。王主任听完他的陈述,查看了相关的证据后,立即决定无偿为他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副主任杨树田、经济贸易部主任殷学军为他打官司。两位律师依法仗义执言,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判决区政府败诉。可是,区政府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于市中院。两位律师继续为他提供法律援助,二审法院驳回了区政府的上诉。张福海官司打赢了,他拿着法院的判决,老泪纵横,感谢律师的无私援助,感谢人民法院为他讨回公道。可是,没想到区政府在收到二审法院的判决后,还是做出了与原来相同的决定,张老汉只好再次拿起法律的武器,王毅主任又指派何玉海、殷学军律师为他提供法律援助。2001年9月6日,福山区政府又一次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基本上与以前的决定相同,张福海再次向法院起诉。王毅主任亲自出马,带领孙清泉律师为他提供法律援助。可是,没想到法院在压力下,张福海反而败诉了。王毅主任鼓励他上诉,一定要为他付回公道。去年12月13日两位律师代理他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阐明一审法院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要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两位律师的代理意见,最近判决撤销了(2001)烟福行初字第42号行政判决,撤销福山区政府2001年9月6日作出的复议决定,案件受理费和诉讼费用均由区政府承担。张福海捧着法院判决,感动的不知说什么好。他向中级法院和同济律师事务所赠送了锦旗以表谢意。 张福海,一个普通的农民,敢于依法“告官”,并连连胜诉,已在当地传为美谈。同济律师对他无私的援助也传为佳话。最近,同济律师将决定向有关媒体披露张福海的遭遇和艰难的诉讼过程,以引起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希望福山区政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精神,为张福海妥善解决上述问题,不要再折腾一个不幸的老农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