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935 2007-04-18 09:37

一、关于专利权及其保护的法律服务:
    1、代理专利纠纷案件。即代理由于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合作开发成果、委托开发成果产生权属纠纷的案件,代理由于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产生纠纷的案件,代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等。
    2、代理专利行政案件。即代理委托人对专利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提起的诉讼,代理委托人对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服提起的诉讼。 
    3、办理有关专利权非诉法律事务。办理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请求专利申请的复审,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办理专利权的维持和转让。代理聘请人适时申请国内或国外的专利,帮助聘请人规范常用的有关专利合同,如合作开发、委托开发、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等合同。
    二、关于商标权及其保护的法律服务:
    1、代理有关商标纠纷案件。即代理因假冒、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等行为而引起商标侵权纠纷的案件,代理因商标权的转让、许可使用等合同而引起纠纷的案件。
    2、代理商标行政案件。即代理委托人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法使用商标或商标侵权行为所作出的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以及商标局对违法使用商标的行为所作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而向法院起诉的案件。
    3、办理有关商标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办理申请注册新商标和商标的续展,办理商标注册人名称和地址变更,办理商标转让和许可合同备案,办理商标的异议与争议,对不正当注册的商标提出撤销请求,提出复审请求,做好驰名商标和驰名服务商标的认定与保护工作。
    三、关于著作权及其保护的法律服务:
    1、代理著作权纠纷案件。代理由于职务作品、合作作品、委托作品所引起的著作权归属纠纷案件,代理由于歪曲、篡改、剽窃、秒袭等行为而产生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代理由于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约定不明确、在履行的过程中违约、侵权等产生纠纷的案件,代理计算软件著作权的权属、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侵权等纠纷案件。
    2、代理著作权行政案件。依据合法性原则,代理委托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所作出的对有关侵权行为的警告、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罚款、设收非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不服而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
    3、办理有关著作权非诉法律事务。参与著作权合同谈判,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表有关律师声明、发律师函,进行侵权调查,调解著作权权属合同或侵权纠纷等。帮助聘请人规范常用的著作权合同,如出版合同、委托创作合同、表演合同、软件开发合同等。使聘请人明确与著作权及其保护密切相关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预防和减少著作权纠纷的发生。
    四、其它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服务
    1、反不正当竞争案的调查与投诉
    2、为企业经营中商业秘密、商誉提供法律保护;
    3、提供与技术贸易有关的法律咨询,代为审查、修改、拟订技术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 
    4、在科研单位与科技企业进行的科技开发、合作、联营、承包过程中,接受一方的委托,对他方进行资信调查,出具可行性报告,参与谈判;
    5、帮助科研单位和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律师的联系方式:
    曲延兴:18663820617
    李百琛:15153519898
    办公电话:0535-2979219
    传真:0535-6205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