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表彰第二届“杰出(优秀)青年卫士”

288 2007-04-19 00:00

                                   本所娄华涛副主任荣誉入选    11月8日下午,烟台第二届“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表彰大会在毓璜顶宾馆召开。市委副书记范庆梅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烟台第二届“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是由团市委、人事局、综治办、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卫生局、市人民银行、烟台海关、烟台武警支队等单位联合举办的。经过严格筛选,择优评选出了10名杰出青年卫士和15名优秀青年卫士。本所副主任娄华涛律师荣誉入选优秀青年卫士,这是烟台律师界唯一入选者。    娄华涛律师 1992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现为同济所合作人,副主任律师。他为人正直,诚实守信,工作认真负责,是一名优秀的青年律师。业务专长:刑事辩护、公司法、担保法、金融投资法律事务。从业9年来先后担任二十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曾成功地代理了多起在烟台市较有影响的疑难案件。如惊动高层领导的“姜辉故意杀人案”(无罪释放)、烟台市工人疗养院与某银行信托贷款申诉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院再审,撤销了市中院及省高院的一、二审判决,委托人最终胜诉;成功代理新桥集团、福山建安公司与市煤气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代理的交通银行诉某工程大队及王某、罗某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和烟台某化肥公司诉威海某公司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曾应邀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担保法》、金融投资、国际贸易及信用证法律事务研讨会,还在法学类核心期刊上发表了多篇专业论文,有较深的理论素养。 他曾连续两次受到烟台市司法局通令嘉奖;连年被评为本所优秀律师;2000年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