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委托本所资信调查

285 2007-04-19 00:00

       最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委托本所律师对烟台市的150多家债务人、担保人单位的资产及经营状况进行调查,并由本所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公司注册资金100亿人民币,由财政部全部拨入。该公司在各省市设立了办事处,近几年来通过收购、管理和处置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增强国有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起到了重要作用。该公司在处置完中国农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后,今年又收购中国工商银行剥离一批不良资产。为确保商业化收购资产调查摸底工作顺利开展,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经考察筛选,确定由本所指派律师对烟台辖区内的150多家借款人(涉及标的额达20多亿元)及相关担保人的经营现状,财产状况等调查取证。本所接受委托后立即指派杨文卿、刘桂林、姜世东、潘春刚、张仁友律师赴开发区、莱州、龙口、招远等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进行依法调查,同时又亲赴借款人及相关担保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为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清收上述债权提供了详实而充分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