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与烟台职业学院签订合作协议

255 2007-04-19 00:00

       4月6日,本所与烟台职业学院签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烟台职业学院确定本所为该院法律专业实习教育基地。    烟台职业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教育部“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试点院校。由原烟台职业大学、烟台工业学校、山东省烟台财政学校、山东省轻工业经济管理学校、山东省对外经济学校、烟台教育学院、烟台广播电视大学合并组建而成,该院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347人;硕、博士及在读研究生169人;“双师型”教师300余人。设有12个系、2个教学部、7个学院,开设74个大专专业,办学规模居省内高职院校前列。该学院办学特色鲜明,在专业建设、订单教育、联合办学、境外就业等方面确立了竞争优势,在多年办学实践中形成了较高的办学声誉,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20余个荣誉称号。    该院在教学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提高学生的执业能力。根据该院与本所的协议约定,今后该院将陆续选拔优秀学生到本所实习,并聘请本所知名律师为客座教授,定期到该院讲学和参与教学计划的制(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