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军属权益维护法律服务
——军地法律事务专家,军人军属权益守护者
律师袍下的迷彩从未褪色,用专业服务守护着最可爱的人,这就是涉军法律服务的终极使命。作为专注军人军属权益维护领域的专业法律团队,将军事思维、法治专业素养与人性化服务理念熔铸一体,凸显军地法律服务的特殊性,展现新时代律师队伍的责任担当,我们以法为器服务军人军属,析规解律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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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领域
基础业务

部队常年法律顾问业务,军事行动法律支援。

部队法治授课培训,送法进军营阳光护军。

军队采购、工程建设、物资供应等合同合规审查。

军人军属权益纠纷调解,军人军属案件法律援助。

专项领域

军队土地权属争议纠纷,军产房清退纠纷。

军队内部刑事案件代理,涉军民商事案件代理。

军婚离婚财产分割,军属赡养费抚恤金监护权纠纷

军事医疗与伤亡补偿,医疗事故责任认定。

创新领域

军营法律体检(新兵入伍/转业离队前必查项目)。

海外维和军人家庭权益维护。

军人军属案件"绿色通道"。

服务对象

现役军人、部队文职、退役军人、军属(配偶、父母、子女)

军事机关和部队、军队干休所、军工企业、军民融合企业

国防科研单位、军事院校学员、预备役人员、海外执行任务的军人

成功案例

先后为驻烟莱山区某作战部队、莱阳市某作战部队、芝罘区某干休所等部队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驻烟莱山区某作战部队起草《军事设施保护合规指引》,协助莱阳某部队完成40多户军产房清退法律风险评估及违规占用公寓房清退,参与代理海军某场站的场地被地方公司占用收回,海军某部与地方房地产开发企业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案件,主导莱阳市某作战部队采购合同纠纷谈判,定期开展送法进军营,根据部队需求开展专项法治授课培训。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莱阳某部军运楼与原山东莱阳永康制药厂土地及地上物置换事宜,起草置换协议,经中央军委“原山东莱阳永康制药厂与军运楼置换项目XXX号”批复后,政府、部队及企业三方形成政府三方会议纪要。

代理解放军某部军士长吴某转业待安置期间,家中六岁女儿吴某某被同村持有精神类残疾证的张某涉嫌侮辱,强奸未遂,吴某将张某打伤(轻伤二级)案件,接到案情后,立即启动军人军属案件"绿色通道",协调济南军事检察院、莱西市政法委、莱西市武装部督办案件,最终查清案件事实,张某被依法被刑事立案,吴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正常转业安置;

根据部队清房工作统一安排,对违规占用的房产必须按时间节点腾退,某部军转干部席某拒不腾退原部队公寓房案件(案号: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2023)鲁 0602 民初 4337 号),经过采取向席某和席某配偶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发函未果的情况下,代理部队向芝罘区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开庭审理后双方迅速达成和解,而后席某继续违法违规占用,不予腾退。继续代理部队立即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案号(2023)鲁 0602 执 4859 号),最终席某向部队腾退案涉房屋,并全额缴纳拖欠的租金和房屋占有使用费。

烟台海军某预侦船大队起诉该部队病故军人朱某的儿子朱某某返还部队公寓房案件(案号: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2021)鲁0602民初8598号),代理朱某某应诉后,法院采纳涉案房产属于历史遗留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的答辩意见,裁定驳回了原告的起诉。烟台海军某预侦船大队不服上诉至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3)鲁06 民终6065号),二审法院认为部队的上诉理由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参与代理军人军属婚姻家事案件((2021)鲁0602民初4029号、(2022)鲁 0613 民初 914 号、(2022)鲁 0613 民初 558 号)、民间借贷案件((2022)鲁0613民初210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023)鲁 0613 民初 1030 号)、劳动劳务纠纷案件(牟劳人仲案字(2021)第485号、(2022)鲁0602民初2281号)等大量涉军人军属诉讼及非诉案件经典案例,较好的维护了部队的声誉及官兵的切身合法利益。

莱阳某部干部郑某体检时误诊,经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为解决相关赔偿问题主持调解,依据《《军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部队医院、郑某家属、部队达成调解协议,快速解决了各方争议。

解决某集团军转录后董某的历史遗留问题,完成董某由部队驻地武装部向董某户籍所在地移交,并签署董某、部队、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方协议,依法合理化解董某的不断信访、上访、询问、控告等行为,将董某信访问题彻底解决,既解决了部队多年遗留的历史问题,也未将问题矛盾推向地方,取得了较好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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