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延兴律师,1965年7月出生,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山东省首批知识产权专业律师。执业领域涵盖知识产权、医疗纠纷、婚姻家庭及劳动争议,尤以知识产权与医疗纠纷见长。曾服役24年,从事部队政治工作,上校军衔转业地方,从事专职律师,兼具军人的严谨与法律人的专业素养,现任中国(烟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家库专家、烟台市法律援助爱心律师专家团成员、烟台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曲延兴律师自执业以来,致力于知识产权和医疗纠纷的研究,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娴熟的法律实践经验,办理了大量的知识产权和医疗纠纷案件,尤其在知识产权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担任多家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多次参与大型项目的洽商谈判,并参与山东核电法律风险评估和山东核电知识产权法律风险评估工作。其曾经代理的专利侵权、专利权属、商标侵权、商标异议、商标行政诉讼、著作权纠纷、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案件均获得成功,其代理的确认烟台张裕卡斯特酒庄有限公司的“张裕卡斯特酒庄”商业标识不侵犯“卡斯特”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15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2015年度山东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例、2015年度烟台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代理的山东烟台酿酒有限公司“烟台古酿”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不正当竞争系列维权案入选2012年度、2013年度烟台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先后被评为“烟台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烟台市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网上问法优秀律师”、“烟台市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服务标兵”。
执业领域:知识产权、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企业合规
执业理念:敬业·守诚·公平·自尊 | 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当事人
烟台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烟台市优秀律师
优秀共产党员
网上问法优秀律师
烟台市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服务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