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特长
律师介绍
1992年8月—1996年7月,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7月—1999年8月,在烟台港务局业务处工作;1999年9月至今,在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任所副主任、合伙人。
在20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工作重心始终放在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及经济纠纷的诉讼代理。先后为山东金城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胜集团公司、长岛长通旅运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公交公司、烟台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办事处、烟台金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烟台金桥建筑开发有限公司、烟台环球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地方铁路筹建办公室、烟台龙烟铁路有限公司、山东省英泰烟台公司、烟台现代果蔬有限公司、烟台百孚化工有限公司、烟台百丽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招远市黄金物资集团公司、招远市保安公司、招远市公安局押运大队、烟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烟台聚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恒瑞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烟台妙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康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普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烟台业达城发同和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执业期间,代理了烟台某银行诉莱州某集团借款保证纠纷案、烟台某银行诉林某某清算责任纠纷案、烟台某建筑公司诉烟台某药业公司工程款优先权纠纷案、山东某股份有限公司诉烟台某集团公司股东关联交易纠纷案等案件,均系领域内较为典型的经济案件,因标的大、争议多,更有数起案件经过了烟台中院一审、山东省高院二审和最高院再审,均胜诉。
业务专长:企业法律顾问及法律事务处理,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