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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胡忠惠律师,系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教授,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及西北政法大学,获硕士学位。曾长期从事法院审判工作,历任某中级法院刑庭副庭长、行政庭副庭长。2003年起调至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主要教学与研究刑事法学、证据法学。2020年获山东省首批“全省法学研究领军人物”称号。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中国法学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法学会等各类项目,在《法学论坛》、《中国刑事法杂志》、《人民检察》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著作多部。著作《基于实证观察的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获2020年山东省第25次法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著作《刑事瑕疵证据的实证研究与理论阐释》获2015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论文“秘密监听的事后救济问题解析”获2012年山东省第18次法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胡忠惠律师具有多年审判、法学教学及律师从业经验,擅长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