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波
张波律师,2006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7年10月,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执业资格,现为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律师介绍

  张波律师,江苏淮安人,2006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7年10月,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执业资格,现为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烟台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烟台律协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执业证号:13706200910301354。

  自执业以来,秉着“信誉为本”、“客户至上”的执业精神,倡导“法理精神和服务创造价值”的理念,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社会公平正义至上、当事人合法权益至上”的执业追求,在法学专业领域不断学习,深入研究。凭借对国内经济政策、社会动向的准确把握及现行法律的深刻领会,依托与各级司法部门、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尽职尽责的法律服务!

  在15年的律师执业过程中,经办了大量的各类法律事务:参与办理了烟台万盛实业有限公司,山东久发集团等3家大型民营企业的设立、清算破产案件;成功办理民事经济案件中,福山区孙某诉电业公司触电死亡事故赔偿纠纷案、蓬莱181户葡萄农户诉上海某公司农业赔偿案等多起案件,被市多家媒体跟踪采访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在诸多业务中,尤擅长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的处理,先后担任烟台市江苏商会、烟台鑫荟金行有限公司、江苏徐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健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烟台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烟台江南线缆有限公司、山东前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专职法律顾问。在承办案件、担任法律顾问或提供其它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竭诚为顾问单位、委托人服务,维护了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执业15年来,通过自己“热心、细心、精心、耐心”的法律服务,赢得了顾问单位和广大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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