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有能律师,男,1974年生人,山东栖霞人,研究生学历。
1997年7月毕业于洛阳工学院(现河南科技大学)机电工程系机制工艺与设备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同年进入山东华源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任技术员、工艺主管。为了充实自己,开拓知识面,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自学法律知识,于2002年9月考入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攻读法律硕士(民商法方向)专业。在研究生阶段,认真钻研法律,在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行政法等方面有深刻的造诣,先后发表论文数篇,并以优异的成绩获法律硕士学位。在读研究生期间于2003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研究生毕业后到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以前技术工作所养成的一丝不苟的习惯以及研究生阶段所养成的刻苦钻研法律的作风,在律师工作中得以继续体现。“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这是信念也是追求。保持这种优良的作风,本着对当事人负责、讲诚信、求效率的精神为当事人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自从从事律师以来,张有能律师依法维护当事人权利,获得当事人很高的评价,产生了良好的效益。张有能律师先后至贵州、福建、天津等地为多家公司多年产生欠款进行了协调、诉讼,先后为几家公司追回欠款上千万元,解决了公司长期以来由于积压货款而产生的资金周转问题,使得公司重新焕发了新的商机。并成功代理蓬莱广大果农的农药致害案件,为100多户果农挽回损失几百万。在公司法律事务方面,作为主办律师先后为烟台XX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XX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齐鲁股权、天津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在理论方面,张有能律师理论功底深厚,多次在省、市律师论坛中获奖。其中2007年获山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张有能律师集工科、法律知识于一身,是难得复合型律师 。在公益方面,张有能律师热心公益活动自2008年以来一直担任烟台市妇联维权律师,坚持做义工近二十年年,把爱心奉献给广大人民群众。且多年来一直作为烟台中级人民法院信访申诉值班律师为信访者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多年如一日,为众多信访者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业务专长:公司法律事务、婚姻、劳动、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