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派员到本所调研

224 2007-04-19 00:00

      10月21日,省司法厅律师处陈同华副处长一行来到本所进行调研。    山东省司法厅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会议精神,加强全省律师队伍的诚信建设和品牌建设,特派出三个调研组赴各地市进行调查研究工作。王毅主任首先汇报了近几年来坚持靠诚信求发展,创品牌树形象增效益的经验体会,并就律师业的诚信建设和创品牌和规模化、专业化建设问题谈了自己的建议。陈处长代表省厅对本所取得的优异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同济律师事务所作为烟台律师界的‘龙头所’,这些年来,全所律师同舟共济,开拓进取,讲诚信、创品牌,获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济所要继续努力,当好‘龙头’,坚持诚实守信,树立品牌意识的原则,吸纳和培养高素质律师人才,把同济所做大做强,为烟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