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市律师协作会在上海召开
3 2007-04-19 00:00
9月16日至18日,全国部分中心城市律师事务所第十六届协作会议在上海召开。本所王毅主任应邀出席会议。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辽宁律师协会负责人到会致词。 全国部分中心城市律师事务所协作会是1987年7月20日由原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杭州第二律师事务所发起的,成员均是在各地乃至全国享有一定知名度的优秀律师事务所。自第一次“协作会议”至今18 年来,先后召开了16次会议,成员已发展到了30多家律师事务所。18年来协作会为我国律师业的发展和成员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业务协作、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全国律师界的认同。参加这次协作会的成员由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山东、云南、安徽、浙江及台湾地区的24家律师事务所。《上海法制报》、《律师与法制》特派记者采访报道。 本次协作会的主题:构建和谐社会与律师的发展。大家汇聚一堂,共叙协作会18年来的光辉历程,围绕主题开展了深入而细致的研讨。同时,还对协作会成员之间在今后委托调查、协同办案、共同发展、吸纳成员以及依法维权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讨。会议决定:全国部分中心城市律师事务所第十七届协作会议明年九月份在杭州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