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资产管理公司等企业与本所合作

227 2007-04-19 00:00

       10月2日,烟台金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赵秉权先生与本所王毅主任签订了《法律顾问聘任合同书》,本所律师将为烟台金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法清收债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最近,烟台东镐重工业有限公司、烟台慧鑫三创电子有限公司,为了依法经营管理,避免或减少法律风险,决定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上述公司均系中外合资企业,为了选拔优秀的律师事务所,他们对全市几家知名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考察,最终认为,同济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强,团结协作好,且具有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能力,都先后与本所签订了《法律顾问聘任合同书》,聘请本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