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宣传本所为老农民讨公道的事迹

249 2007-04-19 00:00

      12月14日,《今晨6点》报在第二版以《法律为六旬老农讨公道》为题,宣传报道了本所律师坚持三年为老农民张福海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七次状告某区政府,终于打赢了这起民告官的复杂疑难案件,为老农讨回公道的事迹,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今年66岁的老农民张福海,当年曾任村团支部书记。1966年3月,他响应政府的号召,第一个带头在本村保健站做了计划生育结扎手术。因手术事故,导致其坐骨神经麻木、疼痛,左腿行走失常,夫妻性生活功能障碍。他曾悲痛悲伤,曾两次自杀未成。30多年来,他拖着多病的身体,不断地逐级上访。经过不懈的努力,1997年4月,有关部门做出每年补偿给他550元的处理决定。他不服,向某区政府申请复议,结果某区政府决定每年补偿给他500元。他认为不公,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了寻求法律帮助,他先后到过3家律师事务所,想聘请律师打这场民告官的官司,3家律师事务所均认为案情复杂而未接此案。2000年5月份,他慕名来到本所见到王毅主任就双膝跪地,叫苦喊冤。王主任听完他的陈述,查看了相关证据,认为某区政府的决定与法相悖,于是决定无偿为他打这场官司。三年来,王毅主任和杨树田副主任及殷学军等七位律师都先后为他提供了法律援助,多次将某区政府告倒。某区政府终于放下架子,主动与张福海协商达成协议,给予张福海一次性补偿15150元,并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年向他支付赔偿金,免除他的全部义务工,医疗费凭单据报销。38年的官司终于画了一个句号,老农民张福海对本所三年来无私的援助非常感动,除向本所赠送了锦旗外,还向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及新闻媒体写了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