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律师团助阵“3.15”活动

221 2007-04-20 00:00

    3月15日上午,烟台市工商局、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局、烟台市建设局、烟台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在烟台市区文化广场举行“消费和谐‘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本所律师团应邀参加本次活动,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服务。    3月15日,是全国消费者权益日。“消费和谐”是今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为了搞好这次活动,进行了认真组织和周密部署,并邀请本所组成律师团,为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助阵”。于是,本所选拔了5名优秀青年律师和3名实习大学生组成律师团,在文化广场设立了“同济律师咨询台”。一上午,本所律师团咨询台前排着长队,260多名消费者向律师们咨询了房屋买卖、产品质量、供水供暖、物业管理、虚假广告、食品安全、医药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律师们都作了认真解答。同时,还向消费者们发放了宣传材料300多份,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法律帮助,受到了市消费者协会和广大消费者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