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律师知识产权实务培训班

226 2007-04-20 00:00

    4月13日至14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在东海宾馆举办全市律师知识产权实务培训班。全市250余名律师参加培训,本所指派30名律师参加培训学习。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即知识财产权、知识所有权,它又被称为“精神产权”、“智力成果权”。是指人们对一定的知识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保护范围,目前世界上已为《CATT知识产权协议》、《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WIPO)所认定,包括作品及其相关作品,商标、地理标记、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公开信息、反不正当竞争。狭义的知识产权,则仅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我国从加入WTO以后,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但是,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则无视法律,肆意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据法院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的案件逐年以20%的速度递增。为了促进和加强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理论与实务研究,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提高律师知识产权业务水平和执业能力,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了本次培训班。邀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于玉主讲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徐清霜法官主讲了《商标侵权诉讼案件审理实务》、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王文起庭长主讲了《专利侵权行为判定实务》、市知识产权局金志海局长主讲了《知识产权的国际国内形势与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