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钰、张有能律师参加“2007山东律师论坛”

213 2007-10-29 00:00

    9月29日至30日上午“2007山东律师论坛”在济南南郊宾馆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延明出席会议并讲话。本所周晓钰、张有能律师参加会议并获奖。    “2007山东律师论坛”是由山东律师协会举办的。本次论坛的主论坛:和谐社会与律师业发展。分论坛设立:律师事务所建设论坛、青年律师暨首届山东青年律师论坛、律师实务分论坛。来自全省的律师代表围绕律师如何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不断提高律师业整体水平、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以及如何促进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等,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理论交流。    “2007山东律师论坛”还邀请了团中央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副秘书长刘桂明、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山东政法学院院长李玉福进行论坛主题演讲。山东省律师协会对“2007山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评选获奖的作者进行了表彰。烟台律师界共有15名律师获奖,其中本所2名律师获奖。张有能律师的《股东派生诉讼浅析》获一等奖;周晓钰律师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强制股东转让股权效力探析》获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