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被评为“优秀残疾人维权示范岗”

212 2007-12-27 00:00

    12月7日,在全市优秀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和维权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本所被授予“全市优秀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张兴亮律师被授予“维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本所自1992年5月18日成立以来,坚持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当作律师事务所建设的一件重要大事来抓,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15年来,本所先后为160多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免收律师费达26万多元,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被誉为“护法使者”。中央、省、市新闻媒体曾多次宣传报道过本所的先进事迹。曾被司法部、中国残联授予“全国助残维权先进集体”;被省司法厅、省残联授予“全省助残维权示范岗”。在全市优秀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和维权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娄华涛副主任代表本所交流经验,作了《扶弱助残是中国律师的神圣职责》的发言,受到与会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