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华涛担任执行主任

216 2008-04-19 00:00

    最近,根据《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章程》之规定,王毅主任提议并授权娄华涛担任本所执行主任,负责本所日常管理和行政事务。    娄华涛律师,文登市人,1969年6月生,1992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曾任烟台港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员,1996年辞职从事律师工作。他为人正直,仗义执言,经验丰富,优质服务,是烟台律师界的后起之秀,先后两次受到烟台市司法局通令嘉奖;2000年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律师”荣誉称号;2006年被共青团烟台市委、烟台市综治办、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检察院、烟台市公安局、司法局、烟台海关等十四个机关联合授予“烟台市第二届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