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主任被人大常委会聘为法律咨询委员

226 2008-05-27 00:00

    5月26日上午,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法律咨询委员会成立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刘筱杰、副主任于旭华、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徐宗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为群、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新、市司法局局长王洪涛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会上,刘筱杰副主任向本所王毅主任等八名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颁发了聘书。    刘筱杰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法律咨询委员会的成立旨在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专家作用来完善人大监督机制,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他希望咨询委员会成员齐心协力,积极建言献策,为提高常委会监督质量,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做出贡献。同时希望司法机关理解、支持法律咨询委员会的工作,积极协调做好相关的核查与调查研究,认真采纳咨询意见和建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为烟台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王毅主任是烟台的资深律师,法律知识渊博,实践经验丰富,曾成功代理过多起在市内外乃至全国的疑难复杂案件,被社会各界誉为“护法使者”,在全国律师界享有一定的知名度。他自学成才,被评为“山东十大自考标兵”,曾应邀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介绍过经验,受到国家领导人的表扬。曾先后创办了“同济律师事务所”和“烟台海事律师事务所”,经过十六年的艰苦创业,同济律师事务所已成为烟台律师界综合实力最强的律师事务所,曾先后荣获“全国助残维权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山东省助残维权示范岗”、“全市人民满意单位”等荣誉称号民。他曾先后被评为“全国首届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山东省优秀律师”、“烟台十佳律师”。并兼任全国律师协会经济委员会委员、山东(德衡)律师联盟副主席、烟台政法委特约律师、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委员、烟台市工商联维权工作委员会主任、烟台仲裁委首席仲裁员、烟台职业学院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