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伟民律师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39 2008-12-20 00:00

    本所石伟民律师参加2008年度国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以高分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获二级建造师(土建专业)执业资格。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3〕5号文、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86号文)、《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规定,我国自2003年2月27日起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原项目经理资质在五年过渡期内有效,至2008年2月27日过渡期满,原项目经理资质废止。届时建筑施工企业拥有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工程技术和施工管理人员数量将成为企业资质申报和年审的重要衡量标准。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石伟民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业务专长:公司企业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房地产、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执业准则:诚实、守则、敬业、进取。联系方式:手机:13697856623办公:0535-2979212 邮箱:shiwm8889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