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五名律师被聘为仲裁员

211 2009-01-15 00:00

    最近,本所王毅、杨树田、张海熙、于大水、孙明五位律师被烟台仲裁委员会聘为第四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于大水律师还被聘为专家咨询委员。    烟台仲裁委员会是由烟台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组建的,依法对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进行仲裁的专门机构。烟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是从知名律师、专家学者和退休法官中择优聘任的,都具有丰富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