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被评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228 2009-09-28 00:00

9月24日下午,烟台市人民政府在毓璜顶宾馆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副市长杨秀庆到会并讲话。 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烟台市司法局表彰了18个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20名先进个人,本所榜上有名。本所成立17年多来,始终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大事来抓,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有效的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为构建和谐烟台,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本所先后被司法部、中国残联授予“全国助残维权先进集体”;被司法厅、团省委、综治委授予“山东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山东省助残维权示范岗”;被烟台市司法局、团市委、综治委授予“烟台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烟台市助残维权示范岗”。王毅主任被司法部授予“全国首届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