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延兴律师被评为“烟台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233 2009-11-18 00:00

     9月24日下午,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本所知识产权部主任曲延兴律师被评为“烟台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并作了题为“法律援助是律师的天职,我愿倾力而为之奉献”的经验交流,受到与会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曲延兴律师曾任某部政治部副主任,上校军衔。2005年底转业加盟到本所,他把法律援助当作律师的神圣职责。三年多来,他在办事法律援助案件中,始终把提高服务质量,注重社会效益,培养和提高自己的社会责任感,最大限度的实现律师职业的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树立法律援助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凡是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他都认真调查案件事实,充分掌握相关证据,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从来没有因为是免费代理而怠慢当事人。据不完全统计,三年多来,他曾免费为弱势群众150多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法律援助案件20多起,依法维护了委托人的法律权益,被誉为“弱势群体的法律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