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主任再次被聘为人大法律咨询委员

237 2012-04-09 00:00

     4月9日上午,烟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聘任本所主任王毅等8名同志为烟台市第16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烟台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李淑芹,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于旭华到会致辞,李淑芹副主任向大家颁发了聘书。 李淑芹副主任在市16届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委员会上谈了四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法律咨询委员会的重要性。法律咨询委员会自2008年成立以来,以会议形式审阅,评议案件32起,以面谈、电话咨询等方式,约请部分或个别委员对90余起案件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会后以会议纪要方式及时转交给各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案件处理率达到80%;二是,明确职责,充分发挥法律咨询委员会应有的作用。根据《工作规则》的规定,法律咨询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司法建议,今后要在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过程中,认为有必要需要法律咨询委员提供咨询服务的,可以邀请法律专家到席有关会议或活动,为常委会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建议;三是,强化服务,努力为法律咨询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四是,积极探索,不断调整和完善法律咨询工作。 烟台市第16届人大常委会聘任的8名法律委员都是烟台的著名法律专家。本所主任王毅,系全国律师协会经济委员会委员、山东(德衡)联盟副主席、烟台市人民政府法制咨询委员、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委员、鲁东大学教授、山东省优秀律师;房绍坤,烟台大学校长、法学博士;张维亮,烟台大学客座教授,原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