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刑事辩护业绩突出

242 2014-05-05 00:00

    近几年来,本所把律师刑事辩护业务当作重要大事来抓,努力提高刑事辩护业务水平,有效地发挥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依法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委托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刑事辩护业务是律师界的传统业务。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刑事法律制度的缺陷,以及控辩失衡现象的存在,律师参与刑事辩护风险较大。因此,律师不愿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现象十分突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仅有2%--3%的律师从事刑事辩护业务。本所在实践中发现,由于不少刑事案件没有律师辩护,因而导致一些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受不到法律的保护。本所律师经过认真讨论后一致认为,作为律师不能放弃刑事辩护,应当担当起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依法辩护的神圣职责,只要大家严格依法辩护,就会防范法律风险,并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本所为了搞好刑事辩护,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成立了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由8名曾在公安、政府机关、学校工作过的,并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律师组成,负责指导和研究刑事辩护业务;二是建立严格的刑事辩护制度。根据本所的实际情况,本所制定了律师参与刑事辩护业务规范,实行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研究制度,强调风险意识,严禁违法违纪现象。多年来,本所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三是加强对律师刑事辩护业务培训。除了本所经常组织律师学习研究《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案例分析外,还指派律师参加有关法律院校、律师协会组织的研讨会,使刑事辩护律师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四是坚持依法辩护的基本原则。本所律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不枉不纵、不畏权势、仗义执言、据理力争,依法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据统计,近五年来,本所承办各类刑事案件达186件,被法院采信辩护意见的达60%以上,从轻减轻、改变罪名和判处缓刑的达46%,并且有6名被告人被法院判决无罪或检察机关撤回对被告人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