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春刚等被评为"优秀律师"

229 2014-05-05 00:00

    年初,在全所2013年度年终工作总结中,本所副主任潘春刚、曲延兴律师和房地产及建设工程部主任王智光、副主任张大尉律师因成绩优异,被评为2013年度"优秀律师"。    潘春刚、曲延兴、王智光、张大尉四名优秀律师,从执业以来,严格遵守《律师法》和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依法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且,他们爱岗敬业,团结互助,扶弱助残,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