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与烟台市河北商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64 2014-05-12 00:00

5月10号,在烟台市河北商会的办公驻地,本所与烟台市河北商会共同举行仪式,正式签订烟台市河北商会与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的战略合作协议,并宣布"烟台市河北商会法律服务中心"成立。  仪式上,烟台市河北商会张健业会长和本所王毅主任发表了讲话。张健业会长感谢本所多年以来对烟台市河北商会的支持和帮助,希望通过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和"烟台市河北商会法律服务中心"的成立,进一步促进双方合作的机制化和紧密性,以更好的为商会会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王毅主任感谢烟台市河北商会对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并表示本所及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委员一定会尽心尽力,发挥专业特长,为商会和商会会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商会和会员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烟台市河北商会法律服务中心"由本所副主任曲延兴律师担任中心主任,本所劳动法务部主任姜世东律师担任副主任,本所房地产部主任王智光律师、金融投资部副主任田斌律师、房地产部副主任张大尉律师、涉外部张波律师任中心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