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司法局给张超律师记三等功
4 2015-01-30 00:00
最近,烟台市司法局为本所张超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张超同志在芝罘区西大街勇擒抢劫犯,其见义勇为的行为在律师行业和社会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他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和不法侵害的紧要关头,挺身而出,勇敢地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突出表现了一名党员律师崇高的思想品德和无私无畏的英雄气概,树立了律师的良好形象。为了弘扬正气,烟台市司法局决定为张超律师记个人三等功。 烟台市司法局号召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向张超律师学习,学习他临危不惧、奋不顾身、见义勇为的勇敢精神,学习他良好的社会公德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同时号召广大律师以张超同志为榜样,以树立良好社会风气为己任,自觉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勇于奉献,为我市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