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律师仗义施援手 被害人依法获赔偿
223 2017-06-09 00:00
近日,一位拄着双拐的年轻人拿着一面写有"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锦旗来到同济律师事务所,感谢宋顺波律师仗义施援,为他诉被告人康某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赔偿案提供援助,得到了十余万元的赔偿。 2016年5月15日深夜,被告人康某因怀疑其妻子与受援人彭某有不正当两性关系,纠集他人在烟台市芝罘区福泰小区附近,持铁管对受援人彭某实施凶残的殴打,经法医鉴定,受援人彭某头部、左小腿所受损伤均属轻伤一级,左前臂所受损伤属轻伤二级。被告人康某归案后,态度恶劣,不思悔改,明确表示表示一分钱也不赔! 宋顺波律师接受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彭某诉被告人康某刑附民赔偿案援助律师。她及时与受援人取得联系,了解案情、探讨诉求,查阅卷宗,进行备诉等一系列工作。庭审中,她结合案件实际,提出了客观的诉讼请求及代理意见,最终法院得到法院支持,判令被告人赔偿彭某损失十余万。 面对彭某的感谢,宋顺波律师淡然地说:"法律援助是律师践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案件不分大小,都要认真对待,我只是做了份内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