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被确定为市委、市政府定点法律服务单位

280 2017-12-05 00:00

11月29日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举行定点法律服务单位合同签字仪式。本所周晓钰副主任出席了签字仪式,并与烟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王瑗坡签订了合同。烟台市委、市政府为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市,对选聘法律服务机构十分重视,确定了具体而严格的选聘标准,并由招标机构进行招投标。本所是烟台律师界综合实力较强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曾荣获"全国助残维权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人民最喜爱的律师事务所"、"最具社会责任感的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还曾被烟台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人民满意单位",本所以较强的综合实力而一举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