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律师依法为杨子荣亲属讨说法

260 2007-04-19 00:00

      近日,电视剧《林海雪原》(新版)在电视台播出后,在杨子荣的故乡烟台市牟平区引起了强烈反响。电视剧中对英雄杨子荣形象的贬损,不仅损害了杨子荣的人格利益,对杨子荣的养子杨克武也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杨克武表示要为父维权。我所王毅主任和田斌律师接受了杨克武的委托,为杨克武的维权行动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两位律师在杨子荣的故乡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取证,并听取了村民对电视剧《林海雪原》的评价。经过调查分析,两位律师认为电视剧是以特定人物为描写对象而改编创作的,电视剧为反映主题可以虚构和夸张故事情节。但是,本剧中的杨子荣是个闻名遐尔的英雄人物,该剧又以杨子荣的真实姓名,并再现他的人生,就应当尊重事实。离开事实而作有损于真实人物人格形象的虚构,就构成了对其名誉的侵害。因此,王主任和田律师向电视剧的出品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话剧团、深圳市委宣传部文艺创作中心和万科影视有限公司)发出了律师函,要求有关责任单位立即停止侵权,向杨子荣的亲属赔礼道歉并依法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此,齐鲁晚报、齐鲁电视台、山东人民广播电台、烟台晨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报道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据媒体记者报道,出品方已接到了律师函。他们表示,电视剧《林海雪原》是文学作品,可以进行虚构和夸张,创作与出品方并没有故意扭曲杨子荣的英雄形象,对于杨克武对本剧不满而提出质疑表示完全理解。并表示,将尽快与杨克武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