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无偿援助    记者获赔六千

234 2007-04-19 00:00

       前不久,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烟台今晨6点报记者柴向阳被打致伤赔偿一案,在本所律师的支持下,索赔成功。三名被告赔偿柴向阳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费达六千多元。    2003年6月10日,柴向阳与另一名记者受烟台今晨6点报的指派,到福山区门楼镇东陌堂村采访,被告刘同涛、刘胜叉、唐功鹏纠集在一起围攻辱骂柴向阳,并将柴向阳殴打致伤。三被告的行为,被新闻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省记协、省新闻学会联合致电今晨6点报,表示对此事件密切关注,希望烟台有关方面抓紧调查处理殴打记者事件。驻烟台的全国人大代表也呼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保证记者人身安全,维护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利。本所主任王毅律师作为烟台日报的常年法律顾问也在今晨6点发表声明:同济律师依法为柴向阳提供法律援助,以维护记者的合法权益。福山区公安局对殴打记者的三名凶手给予行政拘留15天的治安处罚。    为了切实维护被打记者的合法权益,王毅主任带领律师到毓璜顶医院看望慰问了柴向阳,并依法办理了委托手续。因赔偿问题双方意见太大,未能达到一致,王毅主任指派律师代理柴向阳向福山区法院提起诉讼,福山区法院非常重视此案,先后两次开庭公开审理,在事实面前,三被告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同意赔偿柴向阳损失达六千多元。柴向阳对此结果满意,并对本所律师的无偿援助,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