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积极参与企业改制和兼并收购

235 2007-04-19 00:00

      自去年以来,本所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企业改革的工作重点,组织优秀律师积极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和企业的兼并收购,努力探索律师开展非诉讼业务的新路子,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    2002年8月份,烟台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企业改革的意见》,提出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目标,全面推进和深化企业改革,切实解决国有资本退的不够,产权制度改革不彻底,企业机制转换不到位等问题,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本所通过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意见》,认识到企业改制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一旦处理不当,将会发生重大的法律风险。也就是说,企业改制离不开律师,需要律师介入改制,以避免改制失败及其他法律风险。于是,本所抓住这一机遇,一是,派出两名律师赴北京参加国家经贸委举办的企业改制业务培训班,为参与企业改制培养专业人才;二是,组建公司投资法律事务部。选拔三名懂法律,懂经济,懂技术,懂税务的优秀青年律师专题探索研究企业改制的法律问题,编辑了《企业改制与资产重组专辑》,全面探索企业改制之路,并向我市国有、集体企业和政府机关赠送了1000多套《专辑》;三是,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本所参与了东方电子收购龙口东立公司股权、方圆集团改制、亚细亚集团股权转让、韩国某上市公司收购蓬莱某水泥厂等专项法律服务,先后多次参与谈判、可行性论证、资产调查、并出具了16份法律意见书,均被委托方采纳,保证了企业改制和并购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