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与香港邝家贤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

281 2007-04-19 00:00

      最近,本所副主任徐琦律师在香港与邝家贤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业务合作协议书,双方律师业务合作正式拉开帷幕。两所合作的宗旨和目的是为了适应中国加入WTO以后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实现香港与大陆两地律师间的法律业务交流合作关系,加强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友好合作,优质服务,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并以热诚服务、准确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两地客户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和发展。双方合作方式灵活多样,合作的范围包括香港与大陆法律政策的交流、代为送达法律文书、调查取证;相互介绍客户参加涉外经济贸易及投资的洽商谈判,代为起草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申请产权、专利、商标的注册登记以及金融证券投资,企业兼并、收购、上市等业务。香港邝家贤律师事务所是香港的著名律师事务所,该所以“扎根香港,服务中华”为宗旨,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客户,开展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该所在过去十多年,曾与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的律师所建立了紧密而广泛的联系,在业务合作中取得了优异成绩。截止目前为止,本所是该所在山东省唯一的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