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法律服务之本——记殷学军律师

246 2007-04-19 00:00

     殷学军律师,今年44岁,具有大学中文、法律双学位学历,1989年5月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任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任商贸部主任。殷律师侧重于国内贸易、企业法律事务处理及房地产法律服务。曾参与多起合资企业、国有企业股份转让、改制、并购、清算工作,在企业设立、投资方重组、清算、企业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处理、债权债务清理等方面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近十五年的律师从业经历记载了殷学军律师不俗的业绩。他曾成功参与了烟台首钢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近亿元进口设备的合同签订谈判,烟台亚东标准件有限公司、烟台东方天鹅精工有限公司等合资企业投资方重组操作,烟台海成食品有限公司、烟台金威包装有限公司等合资企业终止、破产清算,烟台开发区秦鲁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中国长城计算机总公司在烟台长城计算机培训中心资产收购,烟台金泰包装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等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均取得良好效果。他所代理的郝某诉某殡仪馆侵权赔偿一案,在法律规定尚有欠缺的情况下,终获胜诉,因案情特殊,该案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等媒体所报道。    与殷学军律师打过交道的人,都对他有一个共同的感受,那就是:“为人厚道”。的确,在多年的业务实践中,殷学军律师始终坚持诚信待人,从不向当事人空言许诺,大包大揽,而是事实求是,为当事人所想,为当事人所急,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曾有一家企业因经营困难,一连几年未能按时交付律师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殷律师并未降低对其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仍是尽职尽责,多年如一日地为该企业服务,并为该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该企业领导十分感动,在企业经营好转后,立即主动支付了全部的律师费用。多年来,殷学军律师依靠他诚实待人的品质和娴熟的业务技巧,业务量不断上升,在烟台律师界开拓出了一片天地。殷学军律师成功的经历再一次地证明:诚信是法律服务之本。联系电话:0535-2979215,6205630手  机:13963868297传  真:0535-6205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