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律师为正海集团经营管理层“说法”

219 2007-04-19 00:00

      6月7日上午,王毅主任应邀为正海集团及所属分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人“说法”。正海集团董事长秘波海、总经理曲祝利等30多名经理及负责人参加了听课。    正海集团是山东省重点企业。集团母公司——烟台正海集团有限公司前身烟台电子网板厂,创建于1992年,是国家级火炬项目承担单位。该集团控股、参股企业达9家,其系列产品畅销全国各地,远销欧洲、美洲、日本、韩国、印度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去年,正海集团圆满完成了整体改制。该集团决策层为了把正海集团建设成一个集科、工、贸、金融、服务于一体的国际企业集团,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管理的方针。他们在总结了一些著名企业集团盛衰的经验教训之后,深刻认识到,要实现“创办百年正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宏伟目标,必须加强管理经营者的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确保管理者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因此,他们决定请同济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毅律师为大家“说法”。王毅主任以《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为题,以案例释法的方式,从三个方面给正海集团的经营管理者们上了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受到大家的好评。